加强部门联动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2021年1月12日,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犍为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来电:该县籍农民工文某于2017年3月受敖某雇请在成都市天府新农镇中学做钢管外架工作,完工后获得工资14000元,可三年来文某多次追索讨要,敖某仍未支付该笔工资,文某遂向犍为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寻求帮助。农民工服务中心经查询得知敖某为屏山县龙华镇人,即致电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商请通过部门联动协作,为文某提供法律帮助。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获悉后,主动发挥援助职能,为讨薪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1月13日,农民工文某在犍为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来到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我中心文常卿主任对文某欠薪讨薪情况仔细了解后对该案进行了详细的法律解答,明确告知文某,其手上的证据不足,直接起诉至法院面临败诉的风险极大,中心将为其联系屏山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提请民行科对该案发起支持起诉程序,以便文某能得到切实的帮助,征得文某同意后,援助中心即时开展相关工作。
1月下旬,屏山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告知法律援助中心已出具支持起诉书,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立即通过“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受理了本案并指派陈顺琴律师负责承办。陈顺琴律师接受指派后,迅速联系并会见了当事人,仔细询问了案件详细情况,查阅了相关证据材料,为庭审的顺利开展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2月23日,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屏山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主持了在线调解,调解过程中,陈顺琴律师与当事人进行了反复沟通与努力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支付协议,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