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贯彻落实第一轮省生态环境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62整改情况
根据黄冈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做好我市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黄环督改文〔2019〕11号)要求,现将武穴市委办公室、武穴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承办的第一轮省生态环境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以下简称“三大任务”)是***、***和省委、省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既是重大政治任务,又是重大民生工程。黄冈市和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把“三大任务”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点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督办。定期听取“三大任务”推进情况汇报,下大力气解决“三大任务”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三大任务”推进调度机制、督查通报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加大对“三大任务”实施的资金投入,加快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按期圆满完成“三大任务”,以“三大任务”优秀成果推动黄冈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目标
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积极主动作为,精准施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施治推进长江大保护,全力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守护好黄冈碧水蓝天净土。
三、整改措施
1.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调整武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实行书记、市长双组长模式),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相关任务。整改任务由市级领导包案包责,重点问题和任务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集中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集中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应的督察整改机制,上下配合、左右协调、集中攻坚、彻底整改。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推进调度机制,市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情况,常态化提醒和督办。完善督查通报机制,围绕“三大任务”,定期就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由市委、市政府进行公开约谈或通报。完善考核问责机制,考核结果列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推进“三大任务”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集体约谈,对推进“三大任务”中搞避重就轻和敷衍应付甚至推诿的严肃追责问责。
3.建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三大任务”实施的资金投入,加快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长江生态环境修复等工作,提供财力支持。
4.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合力。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21年印发《武穴市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总体工作方案》等文件,实行书记、市长双组长模式,统筹推进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相关任务。严格落实一个整改问题、一名市级领导挂帅、一个实施方案、一个市直部门牵头、一个专班推进落实和一个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六个一”机制,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2021年度全市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推进会、督办会、调度会共23次,研究部署配合督察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40余次赴祥云集团等企业重点问题现场调研督导。
2.市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围绕“三大任务”,完善了调度督办机制。一是持续采取提醒函、交办函和督办函方式,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促进问题整改。全年先后向市级挂帅领导送达整治任务提醒函20余份、向牵头市直单位主职下达整治任务督办函40份,向属地镇处下达整治任务告知函55份,力促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二是全面实行一月一通报、双月一调度、一季一公示、年终一结账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市生态办对全市环保督察信访件、“五小企业”专项整治、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秸秆禁烧等整治工作开展检查督办210余次,印发各类检查通报25期,对督办中发现的问题,分专项、分市直部门、镇处进行集中交办、限时整改。三是全力配合环保督察。市配合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7个专项保障组、4个检查督导组,在办公室主任叶林领导下,全力推进配合环保督察工作。先后召开调度会、协调会、研判类会议6次。制发方案、文件,以及准备会议、调研、督导材料100余份,累计30万字;先后下发环保督察交办函、督办函、通报、工作动态共计110余份。累计向黄冈市报送7批次调阅资料,黄冈市配合督察组推送简报28期、发布动态信息68篇。
3.市委、市政府继续加大对“三大任务”实施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快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工程建设。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累计投入资金5.61亿元,并为龙翔药业等7家企业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835万元,万丈湖街道龙山港中央水生态修复项目资金4000余万元。
4.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有效治理完成23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拆除长江干线“小散乱”码头42个,复绿岸线4.2公里。建成13条矿产品封闭式出港运输廊道和税收监控平台。矿山生态修复、江河湖库连通等生态工程扎实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长江武穴段中官铺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88%。扎实开展“6.5”世界环境日活动,全民生态环保意识明显提升,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合力。
五、今后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进一步完善“三大任务”调度督办机制,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高水平推进武穴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如果对本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2月14日至2月20日)向武穴市委办公室、武穴市政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谈 莹 联系电话:0713-6587526
武穴市委办公室 武穴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