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7月21日,临淄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华栋,副主任国爱梅、徐继国、李松龄、许宝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区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全区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全区传染病防治“一法一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全区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全区就业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区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卢华栋在讲话中指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定职责,认真贯彻法律确定的重大原则、相关规定及重大制度,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在我区落地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功能,拓宽宣传深度和广度,让学法守法成为社会共识,保证法律法规实施效果。
卢华栋强调,区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要通过加大信息化建设等手段,摸清全区所有企业国有资产状况,做到“家底”清楚,账目与实际相符。要坚持市场化运作,积极化解债务风险,降低资产负债率。要建立健全区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机制,相关部门要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适时、主动向常委会全面报告国有资产监管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实现保值增值。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晋鹏,区政府副区长王俊涛,区法院院长戚发俊、区检察院检察长黄现师,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齐鲁石化代表室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