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实行六个统一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
记者近日获悉,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6月起实行“六个统一”,建立和规范珠海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工作。
“六个统一”具体内容为:
统一持证上岗。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员参加培训课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员证,工作期间必须持证上岗。
统一送气工服装及配送工具。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配送员服装及配送工具由市燃气协会统一标准。
统一服务热线电话。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公开公布本企业的服务热线电话号码,不允许公布非备案服务电话。
统一送气服务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必须监督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员在执行配送任务时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规定节点扫描气瓶标识码,并及时将信息传至企业服务信息系统。统一入户安检工作流程,订气、派单、配送、安检、服务人员、配送车辆等配送信息全程上传至配送企业服务平台,实现闭环管理。
统一实行瓶装液化石油气设施安全管理挂牌制度。例如对商业用户实行燃气安全挂牌管理,管理内容包括用气方和供气单位名称及相关负责人、配送员姓名和联系电话、最近一次安检情况、客户自检情况。
为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用气,降低用户的用气风险,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2022年以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工作。数字城管系统平台显示,2022年以来,共上报燃气相关案件71宗,包括部分楼道违规堆放燃气瓶、燃气管道交界处生锈破损、露天燃气管道箱门被打开或缺失等情况,均已派遣至责任单位处理。截至6月10日,共有57宗燃气相关案件已结案,结案率为80.28%。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