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罗沙股份社北上金图山庄等一批资产公开协商方案
乐从镇罗沙股份合作经济社就北上金图山庄等一批资产进行公开协商租赁。
一、本次地块承包经营权租赁遵循依法、自愿、有偿、规范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资产租赁基本情况:
序号 | 资产 | 用途 | 面积(亩) | 合同期限 | 公开协商价 | 递增方式 | 合同保证金 | 备注 |
1 | 北上金图山庄 | 商业 | 5.5876 |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到 2022.6.30 | 8000元/亩/年 | 三年递增15% | 无 | |
2 | 北上金图山庄停车场 | 停车场 | 0.25 |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到 2022.6.30 | 8000元/亩/年 | 三年递增15% | 无 | |
3 | 北上金图山庄仓库 | 临时堆放物料 | 1.2258 |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到 2022.6.30 | 8000元/亩/年 | 三年递增15% | 无 |
1、租金收取方式:按年计租。第一,承租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的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个 计租年份的全年租金缴交给罗沙股份社,第二,每年1月5日前交当年租金,租金不得拖欠, 否则罗沙股份社有权向承租人收取违约金。 |
2、在租赁期内,若出租方对所出租的土地进行改造,或引进新项目需要开发,或遇上级征用, 承租方自接到通知后3个月内必须将其内所有物品搬离及拆除地上建筑物,逾期不搬离不拆 除的,全部由罗沙股份社处理,承租方必须缴清搬迁期间的一切应交租金及费用。在租赁期内, 若上级征用,土地赔偿款归罗沙股份社所有,建筑物赔偿款归承租方所有,其他赔偿款按相关 政策执行。 |
3、租赁期满,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
4、合同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合同保证金。 |
5、资产的使用范围:范围见位置图 。 |
6、要求承租方按标的物交付现状使用。 |
三、标的租赁要求:按合同要求执行。 |
四、竞投方式:公开协商。 |
本方案公示自 2017年12月28日 上午 8 : 30 起至 2018年1月4日 下午 17: 30 止。如对公开协商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罗沙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电话:0757- 28822938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罗沙村委会办公楼二楼
邮政编码:528315
投诉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农业和社会工作局
联系电话:0757-28331516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马路A5号
邮政编码:528315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罗沙股份合作经济社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