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尚联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尚联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尚联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9月4日至9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尚联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尚联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岗村委会大日头村“桥头堡”(土名)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岗村委会大日头村“桥头堡”(土名),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项目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设有办证大厅、安检车间、环保车间、外检车间、待检区、已检区各1个。主要从事汽车安全性能检测,年检汽车(汽油车)9000辆;(柴油车)5000辆。项目定员8人,均不在厂内就餐住宿,年工作时间25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7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检测车间产生喷淋水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机动车尾气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高空排放。 3、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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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