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公告杨和镇高明大道以南波比公司以东地块原杨和镇农办楼
确 定 土 地 权 属
公 告
高明区杨和镇政府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杨和镇高明大道以南波比公司以东地块的确权手续,申请确权的地块面积2348.8平方米,土地座落及其四至详见数字化测绘图。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拟确定该地块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自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8月25日。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内向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联系人:段先生,联系电话:0757-88880010),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对该宗地进行确权登记。
特此公告。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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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和镇高明大道以人和市场以东地块.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