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城区军民共建路道路照明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高碑店市城区军民共建路道路照明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BXT-201507021
采购人名称:高碑店市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高碑店市兴华南路5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运涛 0312-55922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百花路24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2-3018869 传 真: 0312-3018869
采购方式:询价
项目范围:高碑店市城区军民共建路道路照明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高碑店市城区军民共建路,具体地点甲方指定。
项目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150W高压钠灯、高杆灯)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人如是外埠企业须提供《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及《进市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非生产厂家提供)、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和进市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外埠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原件。
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9日—2015年7月31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询价文件及图纸售价: 500 元/本,售后不退。
询价时间:2015年8月 4 日下午15:00。
询价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郑瑜
联系方式:0312-3018869 传真电话:0312-301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