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白石坳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白石坳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5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白石坳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新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高明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是利用垃圾填埋场填埋气进行发电,沼气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8MW,建设内容包括:综控室、发电机组箱体、预处理箱体、配电房、值班室、厂区道路、绿化、硬化及综合管网和其他辅助工程的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沼气在预处理中气液分离工序会产生冷凝液,项目生活污水和冷凝液经专用管道引至填埋场依托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②项目沼气发电过程中产生的尾气达标排放。 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 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废弃滤膜等直接回填至填埋场的填埋区;废润滑机油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2019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