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二期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570号
关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二期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西、明富路以北的建设项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二期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国豪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二期
三、修改情况:
1.二期教学区16-22号楼由原5层调整为6层;
2.二期学生宿舍楼调整为教研中心,平面布局由三联排调整为回字形;
3.二期教学区自行车停车区由四处变更为一处,位于教研中心南侧地面;
4.基于上述调整,二期教学区总建筑面积由85222平方米调整为93957.5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80104.3平方米调整为81201.84平方米,基底面积由22240.65平方米调整为23305.11平方米,容积率由1.27调整为1.29,建筑密度由35.24%调整为36.92%,绿地率由39.93%调整为35.98%,总经济指标相应调整。
四、方案情况:用地面积93780.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5478.6平方米,基底面积25937.79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9***1.62平方米, 容积率1.17,建筑密度27.66 %,绿地率43.96%,总车位数277个(其中地下车位2***个)。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5日(八个工作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