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0万资金缓解企业续贷难
高明拟设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帮扶小微企业
近日成立的“高明资本市场服务中心”,将扩宽企业融资渠道。/佛山日报记者黎汉沿摄
佛山日报讯 记者关雪仪报道:为支持企业发展,市、区两级财政拟拿出9000万元,帮助企业解决银行续贷难题。记者昨日获悉,《高明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有望近期正式实施。
“当时如果贷款成功,项目现在已经产生效益了。”谈及企业贷款难问题,业晟聚氨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昨日无不遗憾地说。去年,该企业计划推进一个新的项目,在新厂房建好的情况下,由于没有申请到银行的贷款,整个项目的进度明显放缓。
来自区金融办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区金融机构共发放贷款210多亿元,同比增长超9%,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贷款需求正不断增加。然而,由于银行贷款准入门槛较高、民间金融机构贷款利息较重,融资难、融资贵、续贷难等问题普遍困扰着企业,对于那些没有足够抵押物或贷款额度不多的小微企业来说尤为突出。
“去年,一家企业为了还清银行到期的贷款,不得不到民间高息筹资,打算还了上一笔贷款后,再向银行申请一笔新的贷款,但最后申请不到,企业被迫重组资产。”区金融办一位负责人说。
类似的续贷难困境将有望得到改善。根据正在征求意见的《实施细则》,高明区拟由政府出资设立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专门为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提供短期周转的政策性资金。融资专项资金是由市、区财政按1∶4的比例共同出资设立,总规模为9000万元,分两期实施,首期资金规模为3000万元。
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申请使用单笔最高2000万元的融资专项资金。其中,被列入区重点扶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可获优先扶持。
“在现行金融政策不变的情况下,政府搭建起服务平台,拿出过桥资金,打通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防止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而出现的风险。”区金融办主任麦智波说。
征求意见结束后,《实施细则》 将报区政府审批,审批后将正式实施。其中,融资专项资金委托资金管理平台与合作银行实行封闭式管理及规范运作,并由合作银行承担资金归还责任。资金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天,由合作银行承诺按时足额回拨,保证资金及时回笼,做到高效循环使用。
此外,除即将实施的《实施细则》,目前区内的企业还可以通过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扶持、股权投资等方式获得省财政有关的金融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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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融资专项资金
1. 依法在高明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诚信经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 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条件,且合作银行愿意为其出具同意使用融资专项资金、承诺无条件清偿融资专项资金等书面材料的企业;
3. 被列入区重点扶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先进装备制造企业、拟上市企业等可优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