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越秀阅湖台等项目扬尘污染问题的通报
通报2021118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扬尘防治管理措施,提升文明施工水平,贯彻落实《佛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南建设工〔2012〕58号)、《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我局对越秀阅湖台等项目现场扬尘污染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1年9月13日,区环委办检查发现越秀阅湖台工程没有落实防尘措施,存在以下问题:1.正常施工情况下,场内道路干燥积尘厚,车辆及机械行驶扬尘滚滚;2.施工作业期间未进行湿法作业。
(二)2021年9月13日,区环委办检查发现新光源产业基地车间一、二工程没有落实防尘措施,存在以下问题:1.正常施工情况下,部分洒水喷淋设施未开启;2.现场机械施工未进行湿法作业;3.场内道路干燥且积尘严重;4.防尘网不符合要求。
(三)2021年9月13日,区环委办检查发现光明小学片区雨水、污水管建设工程没有落实防尘措施,存在以下问题:1.现场未设置洒水喷淋设施;2.未设置扬尘防治信息公示牌;3.现场机械未进行湿法作业;4.场内干燥且积尘厚。
(四)2021年9月14日,区环委办检查发现丰博楼一座、二座项目没有落实防尘措施,存在以下问题:1.现场正常施工状态,场内道路干燥且积尘厚;2.喷淋洒水设施未开启;3.现场机械未进行湿法作业,致扬尘滚滚;4.工地门口存在渣土遗撒,保洁较差。
(五)2021年9月16日,区环委办检查发现时代爱车小镇AB区项目没有落实防尘措施,存在以下问题:1.现场正常施工状态,道路干燥,出入车辆未进行人工冲洗驶出工地;2.场内施工未进行湿法作业。
(六)2021年9月16日,市环委办检查发现珑裕商业中心没有落实防尘措施,存在以下问题:1.室内墙面打磨未湿法作业,引起高空扬尘;2.部分建筑渣石及堆土未覆盖防尘网;3.道路未全面保湿,车辆行驶时扬尘明显;4.散装水泥作业区域未围敝或湿法作业,喷锚施工时引起扬尘;5.油品检测结果不合格;6.现场有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进行编码登记。
二、处理措施
为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责任落实,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上述工地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诚信扣分处理(详见***)。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须认识到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提高扬尘防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扬尘措施。工地现场必须做到百分百围蔽,围挡下部设置不少于30厘米的防溢座,上部设置喷淋系统。非施工作业区域的裸土、砂石百分百覆盖。作业区域须洒水保湿,防止扬尘。主要车行通道须硬底化,未能硬底化的须洒水保湿;加强车行通道的洒水降尘措施。对出场车辆须对车轮、车身冲洗干净,杜绝带泥上路污染周边道路。长期闲置的地块须进行绿化。严控现场切割作业,因工艺等特殊情况需现场切割作业的,必须在指定的相对封闭的加工区间进行切割,并采取降尘防尘措施;墙体开槽及石材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湿法作业,切实做好高空扬尘防控工作。
(三)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
将进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油品必须为满足环保要求的合格油品,并保存相关购油***单据;建立油品进场检测验收制度,确保进场油品符合环保要求;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出现冒黑烟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并退场处理。
***:建筑业企业诚信扣分一览表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9月17日
***
建筑业企业诚信扣分一览表
注: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规定,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通报批评的,区级每次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