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争取城乡居民医保中省财政补助资金
我市积极争取城乡居民医保中省财政补助资金
2011年,我市医疗保险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参保人数达到335.32万人(其中:职工医保22.7万人、城镇居民医保42.7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69.85万人),综合参保率(按常住人口)为101.33%。截至2011年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保财政补助资金共到位61983.58万元,其中:中央38202万元、省财政14791.6万元、市财政1041.11万元、区(县)财政7948.87万元。
2012年,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居民的补助标准由120元/人提高到200元/人,为保证财政补助资金的全面落实,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争取中省财政资金支持:一是努力扩大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面;二是按上级要求及时、足额安排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三是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提高省财政对我市的补助水平;四是按照中省关于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和资金拨付办法,核实基础数据,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做好资金申报工作。目前,我市申报材料(共申报中省财政补助资金60258万元,其中:结算2011年563万元、预拨2012年59695万元,现已到位46961万元)已顺利通过省财政厅、人社厅审核,资金将及时拨付到位,为今年城乡居民医保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