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中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促进光明高新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开展,加强国家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市循环经济相关法规、政策,我局牵头起草了《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中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管理办法》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科技园A3-C栋308室。联 系 人:章 仁 。联系电话:0755-23198382
***: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