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马峦街道城管办重拳打击占用公共绿地停放车辆行为
自2017年3月份以来,马峦街道城管办(执法队)重拳打击在江岭社区江岭路占用公共绿地停放车辆行为以及后续有效的法律宣传之后,在该处违法停放车辆现象已杜绝。
为进一步巩固绿化执法成效,马峦街道城管办(执法队)执法人员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并在区绿化主管部门、管养单位密切配合下,于5月5日在坪环社区比亚迪路消防应急分队办公楼旁,发现3台私家车停在公共绿地上,随即开展有关执法工作,并及时告知车主相关事项。
马峦街道城管办(执法队)一方面充分收集证据,严格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四十六条“禁止下列损害绿化的行为……(五)在公共绿地摆摊设点、停放车辆”、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按照所占用或者损毁绿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另一方面以规范、专业的工作作风于当日下午2点高效结案两宗,处罚金额3506元;另一宗则因当事人自身原因未能结案。
据现场勘查以及周边群众反映,公共绿地出现不同程度黄土裸露现象,主要是附近公司员工停放车辆以及人为践踏,绿化管养单位经过多次补种而且通过围挡方式都未能解决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管理目标,马峦街道城管办(执法队)一方面将在该处加强执法,另一方面要求绿化管理部门以及管养单位加强劝导以及通过设立警告牌方式加强宣传。
执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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