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安监管函〔2018〕20号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83116号的办理意见
刘振国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从严整治废品收购站的提案》收悉,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现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回复如下:
一、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业主体责任。今年,我区出台了《宝安区安委会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宝安〔2018〕3号),《实施意见》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作为八大重点方面之一,《实施意见》明确了再生资源回收(收购、储存、分拣、打包、销售等,下同)经营场所业主、经营场所包租人、经营单位(个人)为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人,明确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13条负面清单,制定了6条推进措施、8条行业安全生产主体法律风险,使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做到有法可循,有法可依。下一步,我区安委办将进一步发挥督查督办职能,组织成立专门的主体责任落实督导组,定期对工业园区、出租屋、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零星工程、再生资源回收、易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督导工作,督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二、以“宝安第一课”为抓手,不断提升市民安全素质。今年以来,我区致力于安全生产基础教育,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开展“宝安第一课”。“宝安第一课”以“来了就做宝安人、安全文明第一课”为主题,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重点针对电动车车主、出租屋业主、实际经营者和承租人,采取入户发动、社区集中培训的方式,争取前3个月时间培训100万人。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紧急避险、应急逃生知识,以及社会公德、文明秩序要求等。第二阶段,结合网络培训的方式,逐步覆盖到全体市民,重点包括安全生产作业人员、股份合作公司股民、企业新入职员工、新落户宝安及新办理居住证的市民等,普及安全、法规、文明、应急等知识,努力提高包括废品收购站经营相关人员在内的全体市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开展“宝安第一课”是一项普惠性、基础性的长期工作,是提升我区市民素质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也为降压安全生产事故奠定坚实的基础。
再次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
深圳市宝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
(联系人:崔营,29***4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