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海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珠海海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珠海海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和调查工作,关于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到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6年8月12日-2016年8月19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756-5523402
三、电子信箱:dmhbj@126.com
四、通讯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406号(邮政编码519100)
五、联系人:许工
***:关于珠海海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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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海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海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珠海海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5年1月20日通过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斗环建书[2015]001号),该项目选址在珠海市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园新港工业区,总占地面积51593㎡,总建筑面积52897.9㎡。项目主要从事生产生物配合饲料,年生产生物膨化饲料15万吨、生物畜禽饲料2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9.35万元。
项目产生的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765-2010)新建燃气锅炉标准中较严的标准限值;二噁英最高允许排放标准执行《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应用项目环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珠环[2014]138 号)的标准限值;恶臭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锅炉烟尘喷漆产生的废水经中和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碳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项目产生固体废物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有关标准;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3、建设单位:珠海海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园新港工业区
5、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斗环建书[2015]001号
6、监测单位:广东恒畅环保节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研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果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市斗门区环保局验收组对珠海海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要求,基本形成了防治污染的能力。
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