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个小型垃圾屋工程招标公告
22个小型垃圾屋工程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22个小型垃圾屋工程 | ||
建设单位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海洋和农渔局 | ||
工程地址 | 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 | ||
招标内容 | 22个小型垃圾屋建址分别位于南水社区、金洲社区及环岛中、西路等处,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10374.48元,工期为25天,工程内容详按施工图纸、施工预算及甲方要求。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保修期为一年)后一次付清。 |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工期 | 25个日历天 |
评标办法 | 摇珠小号中标 | 包干价 | 99337.00元 |
投标资格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园林绿化叁级(或以上)资质企业。 | ||
投标咨询电话 | 7268895 严生 | ||
报名须 提供资料 |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现金)10000元现场查验。 5、市外单位需提供市住建局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
备注 | 1、14时在区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答疑,15时开标。 2、履约保证金10000元由中标者交纳至指定帐号,竣工后无息退还。 3、中标人施工过程中需接受甲方和设施使用单位的共同监管,其中屋顶绿化填土、苗木种植及后续养护等由设施使用单位负责,费用由中标人按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费用下浮10%并扣除税金后于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给设施使用单位。 4、各个垃圾屋均需设置D200PVC排水管至就近管沟或排水井;遇地基松软处的软基处理费用及增加地梁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开标后中标价不作调整,中标人应考虑所有可能的中标风险。 6、中标未能及时与甲方签订合同及中标人自己原因未能按期完工,今后将会被拒绝参加高栏港区管理委员会工程的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