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笋岗街道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街道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工作站:
为进一步推动笋岗街道法治社会建设进程,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根据《笋岗街道关于开展第十三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街道普法办定于12月5日开展一场笋岗辖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12月5日(星期四)下午3时至5时
二、地点:笋岗街道湖景社区沃尔玛广场
三、活动内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
四、相关要求:请各社区工作站加强宣传,积极发动组织社区群众参加,并安排社区治保主任、专(兼)职调解员参加宣传活动。机关部门可派1-2名工作人员参加。
罗湖区笋岗街道普法办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