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罗湖区委区政府率领全区人民,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城市更新,推动产业升级,强化法治引领,优化城区功能,促进民生改善,经济保持稳中有进、结构持续优化、效益稳步提升的发展态势,建设繁荣文明幸福新罗湖迈上新的台阶。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15年本区生产总值(GDP)1728.39亿元,比上年增长(下同)8.0%。第一产业增加值0.36亿元,增长137.8%;第二产业增加值82.09亿元,下降2.7%;第三产业增加值1***5.94亿元,增长8.9%。三次产业结构为0.0:4.8:95.2。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152.42亿元,增长8.7%,占全区GDP比重达66.7%,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70.0%,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0.0%;现代服务业增加值1180.37亿元,增长10.5%,占GDP比重68.3%,占第三产业比重71.7%,贡献率为84.7%。金融、商贸物流、黄金珠宝和文化创意四大重点产业增加值1146.45亿元,增长7.8%,占GDP比重66.3%,贡献率为63.6%。其中,金融业增加值652.86亿元,增长11.1%;商贸物流业增加值446.45亿元,增长4.4%;黄金珠宝业增加值38.***亿元,下降0.4%;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76.83亿元,增长2.1%。
表1 本区生产总值构成(初步核算)
指 标 | 绝对数 (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 比重 (%) | 上年比重 (%) |
本区生产总值 | 1728.39 | 8.0 | 100.0 | 100.0 |
第一产业 | 0.36 | 137.8 | 0.0 | 0.0 |
第二产业 | 82.09 | -2.7 | 4.8 | 7.8 |
工业 | 61.85 | -3.9 | 3.6 | 6.6 |
建筑业 | 20.51 | 4.6 | 1.2 | 1.2 |
第三产业 | 1***5.94 | 8.9 | 95.2 | 92.2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59.46 | 6.0 | 3.4 | 3.6 |
批发和零售业 | 339.72 | 4.1 | 19.7 | 20.1 |
住宿和餐饮业 | 47.27 | 4.2 | 2.7 | 2.7 |
金融业 | 652.86 | 11.1 | 37.8 | 35.8 |
房地产业 | 160.58 | 15.5 | 9.3 | 8.4 |
其他服务业 | 385.78 | 8.5 | 22.3 | 21.6 |
2015年末,罗湖区常住人口97.5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2.3%。其中,户籍人口57.31万人,增长2.5%;非户籍人口40.26万人,增长2.0%。全年人均GDP为179173元,增长6.1%,按2015年平均汇率折算为28767美元。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80%。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2%。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1.4%,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8%。
表2 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指 标 | 比上年上涨(%) |
居民消费价格(以上年同期为100) | 2.2 |
# 食品 | 3.2 |
烟酒 | 1.6 |
衣着 | 4.6 |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 3.1 |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 2.0 |
交通和通信 | -3.4 |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 1.1 |
居住 | 3.4 |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0.36亿元,比上年增长137.8%。水果种植面积1020亩,下降49.5%;产量32吨,下降78.5%。水产品产量3624吨,增长583.8%。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40.10亿元,比上年下降16.0%。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537.30亿元,下降16.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出口交货值113.01亿元,下降68.7%。工业产品产销率为99.5%,下降0.8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50.5%,提高13.4个百分点。实现利税总额33.33亿元,增长0.7%,其中利润总额25.91亿元,下降0.1%。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135844元/人·年,增长9.1%。企业亏损面31.7%,提高12.7个百分点。
表3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分类
指 标 | 绝对数(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 540.10 | -16.0 |
# 轻工业 | 441.17 | -20.7 |
重工业 | 98.93 | 13.8 |
# 民营经济 | 310.34 | -22.3 |
国有经济 | 54.31 | -8.0 |
港澳台及外商独资 | 47.35 | -57.7 |
与港澳台及外商合资 | 128.10 | 76.8 |
# 黄金珠宝制造业 | 354.55 | -30.1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46.56 | 65.4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35.99 | 59.6 |
医药制造业 | 2.63 | 79.4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23.13 | 131.2 |
# 高新技术企业 | 47.30 | 61.2 |
表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 单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服装 | 万件 | 768.22 | -25.1 |
塑料制品 | 万吨 | 1.33 | -7.5 |
电话单机 | 万部 | 574.76 | 26.5 |
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 | 万台 | 116.10 | -58.0 |
半导体存储盘 | 万个 | 13.67 | -65.6 |
电子元件 | 万只 | 13.60 | -13.4 |
表 | 万只 | 241.20 | -7.7 |
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0.51亿元,比上年增长4.6%。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125.90亿元,比上年增长32.4%。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35.57亿元,下降11.1%;非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90.33亿元,增长63.9%。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二产业投资2.60亿元,增长92.7%;第三产业投资123.31亿元,增长31.5%。
全年房地产开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17.75万平方米,增长110.8%;商品房销售额81.93亿元,增长142.4%。
五、规模以上服务业
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724.87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270.28亿元,增长13.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8.69亿元,下降0.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8.59亿元, 增长16.1% ;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17.96亿元,增长4.5%。
表5 规模以上服务业情况
指 标 | 绝对数(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 | 724.87 | 10.5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70.28 | 13.2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8.69 | -0.6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8.59 | 16.1 |
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7.96 | 4.5 |
六、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033.75亿元,比上年增长2.2%。其中,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893.06亿元,增长1.9%;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140.69亿元,增长4.6%。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零售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30.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3.7%,汽车类下降46.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4.8%,日用品类增长21.6%,通讯器材类增长18.8%。
表6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额分行业情况
指 标 | 绝对数(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商品零售总额 | 600.*** | -2.7 |
# 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 | 163.86 | 30.1 |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 122.43 | 3.7 |
日用品类 | 41.96 | 21.6 |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 55.55 | 14.8 |
中西药品类 | 6.97 | 22.1 |
文化办公用品类 | 4.14 | 59.5 |
家具类 | 2.54 | 17.2 |
通讯器材类 | 24.53 | 18.8 |
汽车类 | 98.62 | -46.8 |
七、对外经济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352.88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4.0%,其中,进口总额129.69亿美元,下降2.7%;出口总额223.19亿美元,下降19.4%。从出口方式看,一般贸易出口181.***亿美元,增长5.5%,占出口总额的81.4%;加工贸易出口17.22亿美元,下降78.7%;其它贸易出口(其中97.2%是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24.33亿美元,增长1.2%。从传统大宗商品出口额看,增长最快的三类商品是电讯设备及器材、家用电器和高新技术产品,分别增长45.3%、41.6%和26.5%。从出口市场看,对亚洲出口下降40.6%,其中对香港出口下降59.2%;对北美洲、欧洲、非洲出口分别增长33.4%、21.5%和13.9%。
表7 进出口主要分类情况
指 标 | 绝对数(亿美元) | 比上年增长(%) |
进出口总额 | 352.88 | -14.0 |
1、进口总额 | 129.69 | -2.7 |
# 一般贸易 | 112.39 | 32.3 |
加工贸易 | 15.10 | -66.7 |
其他贸易 | 2.20 | -26.5 |
# 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 | 2.17 | -18.0 |
# 内资企业 | 120.66 | 7.0 |
# 民营企业 | 112.98 | 18.9 |
# 亚 洲 | 62.34 | -28.5 |
# 中国香港 | 5.07 | 304.5 |
欧 洲 | 30.69 | 118.6 |
北 美 洲 | 9.80 | 26.6 |
非 洲 | 11.49 | -19.8 |
2、出口总额 | 223.19 | -19.4 |
# 一般贸易 | 181.*** | 5.5 |
加工贸易 | 17.22 | -78.7 |
其他贸易 | 24.33 | 1.2 |
# 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 | 23.*** | -0.4 |
# 内资企业 | 215.87 | -15.3 |
# 民营企业 | 187.16 | -17.3 |
# 亚 洲 | 111.11 | -40.6 |
# 中国香港 | 45.29 | -59.2 |
欧 洲 | 38.23 | 21.5 |
北 美 洲 | 43.67 | 33.4 |
非 洲 | 11.32 | 13.9 |
全年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277个,比上年下降27.1%。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7.42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额12.07亿美元,增长75.0%。香港仍是外资主要来源地,为全区贡献了76.5%的新批项目和52.5%的合同额。
表8 外商直接投资分行业情况
指 标 | 企业(项目)数 | 合同外资金额 |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 ||
绝对数(个) | 增长(%) | 绝对数(亿美元) | 增长(%) | 绝对数(亿美元) | |
外商直接投资总计 | 277 | -27.1 | 12.07 | 75.0 | 7.42 |
# 制造业 | 1 | -75.0 | 0.00 | 74.2 | 0.03 |
建筑业 | 1 | -75.0 | 0.01 | 444.0 | 0.01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3 | -25.0 | 0.05 | 31.4 | 0.00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6 | -33.3 | 0.01 | -84.3 | 0.02 |
批发和零售业 | 139 | -16.8 | 5.55 | 178.1 | 0.65 |
住宿和餐饮业 | 8 | -11.1 | 0.04 | 593.8 | 0.06 |
房地产业 | 0 | - | 2.76 | 4846.6 | 3.5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3 | -34.4 | 1.60 | -58.0 | 3.07 |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11 | -42.1 | 0.86 | 43.0 | 0.03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2 | 0.0 | 0.00 | -78.0 | 0.01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 | - | 0.05 | 15300.0 | 0.00 |
八、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59.46亿元,比上年增长6.0%。全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物周转量182.45亿吨公里,下降5.5%。旅客周转量103.06亿人公里,增长25.7%。
表9 货物和旅客周转量
指 标 | 单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货物周转量 | 亿吨公里 | 182.45 | -5.5 |
铁路 | 亿吨公里 | 0.27 | -39.1 |
公路 | 亿吨公里 | 28.89 | 7.6 |
水运 | 亿吨公里 | 153.30 | -7.5 |
旅客周转量 | 亿人公里 | 103.06 | 25.7 |
铁路 | 亿人公里 | 89.81 | 29.6 |
公路 | 亿人公里 | 12.65 | 4.8 |
水运 | 亿人公里 | 0.60 | -2.0 |
全年纳入统计范围的宾馆、酒店等旅游住宿设施接待过夜游客605.9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9%,平均房价为436元/天,增长12.1%;客房收入13.14亿元,增长5.6%;客房平均入住率为67.4%,增长1.2个百分点。旅行社组团国内游客352.28万人次,增长4.3%。旅行社接待入境游客156.33万人次,增长1.6%。年末辖区拥有星级酒店47家,其中五星级酒店5家。旅行社333家,其中,国际旅行社68家,国内旅行社265家。旅游景点(景区)2个。全年旅游企业营业收入186.84亿元,增长13.8%。
表10 旅游业接待情况
指 标 | 绝对数(万人次) | 比上年增长(%) |
旅游住宿设施接待过夜游客 | 605.96 | 8.9 |
国内游客 | 514.34 | 9.5 |
入境游客 | 91.84 | 6.2 |
外国游客 | 49.65 | 10.5 |
港、澳、台游客 | 42.19 | -1.5 |
旅行社组团国内游客 | 352.28 | 4.3 |
旅行社接待国内游客 | 234.46 | 11.0 |
旅行社外联接待入境游客 | 156.33 | 1.6 |
旅游景点(景区)接待游客 | 271.14 | 39.5 |
九、财政
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5.02亿元,比上年增长30.1%,其中税收收入76.69亿元,增长24.7%。在税收收入中,营业税15.28亿元,增长41.7%;企业所得税15.52亿元,增长51.9%;个人所得税8.94亿元,增长14.7%。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3.45亿元,其中九大类民生支出的经费为65.6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3.4%。
表11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指 标 | 绝对数(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 85.02 | 30.1 |
# 税收 | 76.69 | 24.7 |
# 增值税 | 8.91 | -4.9 |
营业税 | 15.28 | 41.7 |
企业所得税 | 15.52 | 51.9 |
个人所得税 | 8.94 | 14.7 |
房产税 | 2.63 | 9.1 |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 103.45 | 33.5 |
# 一般公共服务 | 11.34 | -5.0 |
公共安全 | 11.42 | 7.4 |
教育 | 23.80 | 14.0 |
科学技术 | 10.97 | 1343.2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5.77 | 450.6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8.62 | 18.1 |
医疗卫生 | 11.76 | 123.9 |
节能环保 | 1.24 | 480.7 |
城乡社区 | 10.80 | 40.9 |
全年国地税之和(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和海关代征税)为454.35亿元,比上年增长27.6%。其中,国税137.02亿元,增长33.6%;地税317.33亿元,增长25.1%。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园)221所,比上年减少1所。年末高等教育学校1所,普通中学16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小学58所,幼儿园145所。各级各类学校(园)毕业生4.11万人,招生4.15万人,在校生18.39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均保持在100%。年末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园)有教职工1.2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85万人。高等教育学校、普通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分别有0.02万人、0.27万人、0.27万人和0.28万人。
表12 各级各类学校(园)情况
指 标 | 单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学校(园)数 | 所 | 221 | -0.5 |
高等教育学校 | 所 | 1 | 持平 |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 所 | 1 | 持平 |
普通中学 | 所 | 16 | 持平 |
小学 | 所 | 58 | 持平 |
幼儿园 | 所 | 145 | -0.7 |
专任教师 | 万人 | 0.85 | 4.1 |
高等教育学校 | 万人 | 0.02 | -9.2 |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 万人 | 0.02 | 2.2 |
普通中学 | 万人 | 0.27 | 2.4 |
小学 | 万人 | 0.27 | 6.0 |
幼儿园 | 万人 | 0.28 | 5.2 |
在校学生 | 万人 | 18.39 | 1.4 |
高等教育学校 | 万人 | 2.15 | -7.4 |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 万人 | 0.56 | -0.9 |
普通中学 | 万人 | 4.37 | -2.4 |
小学 | 万人 | 7.73 | 3.8 |
幼儿园 | 万人 | 3.58 | 7.7 |
注:1、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及深圳的实际情况,将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合并统称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包括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2、本表数据为辖区统计口径。
年末全区有高新技术企业172家,比上年增长11.7%,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26家,增长3.3%,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3家,增长38.7%。全年专利申请量3859件,增长16.2%,其中,发明专利604件,增长15.7%;实用新型专利1333件,增长10.5%;外观设计专利1922件,增长19.8%。专利授权量2773件,增长26.9%。有60个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获得立项。辖区33家企业组团参展第十七届“高交会”。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各类业余艺术表演团体503个,区级文化馆1座,文体广场89个,博物馆、纪念馆3座,电影院、影剧院9座。公共图书馆(包括街道及社区图书分馆)97座,总藏量(不包括市级图书馆分切给区的数据)222.08万册(万件),其中总藏书量194.04万册(万件)。电视和广播人口覆盖率均达100%。承办了第十一届“文博会”的五个分会场。
年末拥有卫生机构(含私营和个体卫生机构)368间,其中,医院25间,妇幼保健院1间,疾病控制中心1间。设有社区健康服务中心48间。拥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2093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5395人,注册护士4608人。全年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完成诊疗总量1294万人次,其中门诊和急诊诊疗量依次为1066万人次和102万人次。医院实际开放床位5837张。每诊疗人次费用为319元,每出院者费用为13811元。年末辖区万人医生数(指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院万人床位数分别为55人和59张。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10160例,死亡4人。其中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3345例,死亡4人,死亡率(死亡人数/常住人口) 0.42 /10万。
表13 各类卫生机构情况
指 标 | 单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一、卫生机构数 | 间 | 368 | 17.9 |
1、医院 | 间 | 25 | 持平 |
# 综合医院 | 间 | 10 | 持平 |
专科医院 | 间 | 14 | 持平 |
中医院 | 间 | 1 | 持平 |
2、门诊部 | 间 | 108 | 27.1 |
3、私人诊所 | 间 | 176 | 22.2 |
4、企事业内部医务室 | 间 | 48 | 2.1 |
5、妇幼保健院 | 间 | 1 | 持平 |
6、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 | 间 | 1 | 持平 |
7、卫生监督所 | 间 | 2 | 持平 |
8、健康教育所 | 间 | 2 | 持平 |
9、其它卫生事业机构 | 间 | 5 | 持平 |
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 间 | 48 | 持平 |
三、卫生技术人员 | 人 | 12096 | 1.1 |
#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 人 | 5395 | 8.2 |
注册护士 | 人 | 4608 | -5.5 |
四、总诊疗人次 | 万人次 | 1294 | -10.8 |
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 | 张 | 5837 | 7.2 |
病床使用率 | % | 85.0 | 下降1.0个百分点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7.47 | 上升7.47个10万分点 |
每诊疗人次费用 | 元 | 319 | 4.9 |
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 | 日 | 9 | -10.0 |
每出院者费用 | 元 | 13811 | 6.4 |
注: 1、2012年开始总诊疗人次不包括体检及计免人次。
2、诊疗人次费用及每出院者费用统计范围为辖区9家公立医院,不包括民营医院、驻区医院及社会医疗机构。本年度罗湖辖区9家公立医院总诊疗人次数为715万人次,出院人数为141224人。
3、全辖区总诊疗人次下降11%,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武警医院部队改革,导致门诊量比上年减少73万人,二是平乐骨伤科医院从2015年7月份开始改变统计口径改变,导致减少门诊人次104万人;辖区住院人次增长幅度不大,主要原因为武警医院部队改革,导致住院人次比上年减少11587人。
年末拥有健身路径296条,其中更新21条,新建4条。抽样调查显示,成年人每周参加三次及以上的体育锻炼者占调查总数的63.2%,国民体质测定合格及以上比率为88.8%,其中达到优秀的占22.1%。年末体育系统共有运动员480人,专职教练员7人。体育健儿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牌155枚,其中金牌62枚,银牌43枚,铜牌50枚。
十二、居民生活
据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186元,增长8.2%。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8546元,增长12.6%。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0.0%。
十三、社会保障
全年促进4999名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80%。
全年征收社会保险基金58.79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5.69万人,增长6.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4.00万人,增长7.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9.22万人,增长5.1%;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9.65万人,增长4.0%。
年末拥有社区服务中心83个。文体广场建筑面积5324.27万平方米。拥有社会福利中心1所,床位952张,年末入住老人524人。社会捐助中心接收社会捐赠2441.97万元。年末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24元/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00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103人,增长44.8%。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078人,增长1.0%。
表14 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单位:元/月
指 标 | 本年末 | 上年末 |
最低工资标准 | 2030 | 1808 |
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 | 1624 | 1446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800 | 620 |
十四、市政建设和环境保护
辖区土地面积78.75平方公里。道路总长205.55公里,立交桥14座,人行天桥41座。全年清运生活垃圾43.9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年末城市绿化覆盖面积达5165.52公顷,绿化覆盖率为***.5%。园林绿地面积为4976.13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1658.56公顷。拥有公园137个,其中市政公园13个,社区公园124个。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3天,其中,达到I级145天,II级198天。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可吸入颗粒物(PM2.5)的年平均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41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和33微克/立方米。区域环境噪声合格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3.5分贝,下降3.3分贝;主要交通干道噪声平均值69.2分贝,比上年下降0.4分贝。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0%,与上年持平。
十五、安全
全年共发生交通(一般以上,下同)、生产安全、火灾等各类事故153起,比上年下降15.0%;死亡16人,下降20.0%;受伤41人,与上年持平;直接经济损失571.46万元,增长183.9%。其中交通事故50起,死亡12人,受伤40人,直接经济损失16.46万元。
表15 安全事故情况
指 标 | 单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合 计 | |||
事故起数 | 起 | 153 | -15.0 |
死亡人数 | 人 | 16 | -20.0 |
受伤人数 | 人 | 41 | 持平 |
直接经济损失 | 万元 | 571.46 | 183.9 |
一般以上交通事故 | |||
事故起数 | 起 | 50 | 11.1 |
死亡人数 | 人 | 12 | -33.3 |
受伤人数 | 人 | 40 | -2.4 |
直接经济损失 | 万元 | 16.46 | -2.9 |
火灾事故 | |||
事故起数 | 起 | 101 | -24.1 |
死亡人数 | 人 | 2 | - |
受伤人数 | 人 | 1 | - |
直接经济损失 | 万元 | 255 | 1368.0 |
生产安全事故 | |||
事故起数 | 起 | 2 | 持平 |
死亡人数 | 人 | 2 | 持平 |
受伤人数 | 人 | 0 | 持平 |
直接经济损失 | 万元 | 300 | 79.6 |
森林火灾 | |||
事故起数 | 起 | 0 | 持平 |
死亡人数 | 人 | 0 | 持平 |
受伤人数 | 人 | 0 | 持平 |
烧山面积 | M2 | 0 | 持平 |
十六、其他
全年万元GDP建设用地为2.0平方米,比上年下降6.6%;万元GDP水耗为7.1立方米,下降7.4%;万元GDP电耗为254.2千瓦时,下降6.8%。
年末有律师事务所74家,比上年增长10.4%。执业律师822人,增长8.3%,其中,专职律师816人,增长9.8%;法律援助律师11人,与上年持平。全年法律援助案件有750件,增长53.4%,其中,法院指定法律援助237件,增长13.4%;公民申请法律援助513件,增长83.2%。拥有公证处1家,与上年持平,办结各类公证38177件,增长85.6%。
全年登记结婚9625对,比上年下降9.0%;登记离婚3305对,增长28.2%。年末注册登记的社团组织245个,增长33.2%。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本区生产总值及各行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和工业出口交货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工业及出口的相关指标增速按同口径计算。
4、生产性服务业采用国家统计局《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包括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等十个类别。
现代服务业的测算采用省统计局的标准,包括现代物流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其他现代服务业等十个类别。
四大重点产业包括金融、商贸物流、黄金珠宝和文化创意产业。其中商贸物流包括商贸业和物流业,商贸业包括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物流业是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黄金珠宝是指黄金珠宝生产、加工、批发、零售,按法人企业口径统计,不含个体户。金融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定义进行统计,文化创意产业包括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深圳百强文化创意企业。其中黄金珠宝包括在文化创意产业中。四大重点产业增加值合计剔除了黄金珠宝、文化创意产业和商贸业之间的重叠部分。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限额以上批发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不含国防、军工),非房地产开发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他投资。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1)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服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2)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交通运输邮电数据由市统计局统一下算,其中铁路和水运按企业注册地划分,公路按各区生产总值占全市的比重分割,邮电业务量按报告期各区居民通讯费用支出总量占全市的比重分割。
7、建筑业增加值按在地口径核算。
8、旅游业统计范围为纳入区经济促进局在统范围的旅游业企业。
9、2012年起,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更名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更名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更名后的指标统计范围和口径与原来一致。
10、社保参保人数指年内曾参加过保险的人数,增长速度按同口径增长计算。领取失业险金人员为符合相关标准的本市户籍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符合相关标准的本区户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