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珠府办函〔2018〕230号
珠府办函〔2018〕230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工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9日
珠海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争取在全省率先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网络强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8〕14号)精神,结合我市城乡发展规划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建设现状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和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多项建设指标居全省前列。
在光纤网络建设方面,截至2017年底,我市光纤接入用户达72.2万户,光纤入户率为126%;光纤接入端口数达152.9万个,光网覆盖率达267%;行政村100%实现光纤覆盖。
在移动通信建设方面,截至2017年底,我市累计建成通信基站1.88万座,其中4G基站数近1万座,基站站址3300个;移动宽带普及率达182.8%,居全省第2。
在公共区域免费WLAN建设方面,截至2017年底,我市政府投资及运营商共建成WLAN热点3200个,AP(无线访问接入点)超过3万个。
在物联网建设方面,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NB-IoT窄带物联网建设,截至2017年底已建成NB-IoT基站超过1000座。
尽管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海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建设水平与城区差距较大;偏远自然村光纤覆盖相对不足,农村光纤接入带宽相对较低。二是在老旧小区光网改造、基站建设过程中,相关方面协作程度不高。三是通信管道、基站用地保障仍需加强。四是公共物业开放程度不够。五是盗窃和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提升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近年来我市制定实施一系列规划、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等文件。在新的信息基础设施三年建设期内,需进一步推动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并探索和借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先进模式和先进经验,推动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争取在全省率先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网络强市为目标,以高速光网、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4/5G网络、移动物联网(NB-IoT)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发挥电信、广电运营企业和中国铁塔珠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的建设主体作用,加大投资建设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补齐我市信息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入全省前列,实现将珠海建设成为世界级宽带网络城市的目标。
2018年,新增光纤接入用户18.4万户,光纤入户数累计达90.6万户,光纤入户率达158.4%;新增100M以上光纤用户数24.3万户,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达68.5万户,占比提升至75.6%。新增4G基站(RRU)1012座,4G基站(RRU)数累计达1.09万座;新建基站站址110个,站址累计达3470个;新增NB-IoT基站1062座,累计达2132座。
2019年,新增光纤接入用户11.7万户,光纤入户数累计达102.3万户,光纤入户率达178.8%;新增100M以上光纤用户数20.5万户,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达89万户,占比提升至87%。新增4G基站(RRU)722座,4G基站(RRU)数累计达1.16万座;启动5G基础设施建设,新建5G基站60座;新建基站站址400个,站址累计达3870个;新增NB-IoT基站1076座,累计达3208座。
2020年,新增光纤接入用户11.8万户,光纤入户数累计达114.1万户,光纤入户率达199.4%;新增100M以上光纤用户数22.6万户,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达111.6万户,占比提升至97.8%。新增4G基站(RRU)469座,4G基站(RRU)数累计达1.2万座;新建5G基站346座,累计达406座;新建基站站址900个,站址累计达4770个;新增NB-IoT基站530座,累计达3738座。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IPv6网络建设。
配合省IPv6网络建设和升级工作,加快推进我市通信网络和应用设施IPv6升级。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完成城域网和接入网的IPv6升级改造,完善网络管理和支撑服务系统,开通面向公众用户和政企客户商用的IPv6宽带接入服务。结合LTE语音(VoLTE)业务商业应用,开展LTE网络端到端IPv6业务承载能力建设,推动LTE网络、业务及终端全面支持IPv6。改造升级全市互联网数据中心内网和出口,为用户提供IPv6访问通道。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开展云服务平台、云产品和内容分发网络IPv6升级。(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通建办、市网信办、市文体旅游局、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
(二)全面建成高水平全光网。
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要加快推进“铜转光”、“光网工程”建设,加快对老旧小区光纤改造攻坚,到2020年基本完成所有老旧小区的光纤改造。继续全面落实新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到2020年,全市光纤用户占比达98%。(责任单位:各区、市科工信局、市通建办、市住规建局、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
大力提升网络带宽容量水平。贯彻1000M带宽进小区、100M起步入户的要求,对现有低带宽光纤用户提供优惠升级政策,全面提升我市100M带宽用户占比。2018年底前,各运营商出台家庭宽带用户升级至100M的优惠方案,并在全市推广落实。争取到2020年,100M及以上带宽用户占比达到98%,同时打造一批1000M带宽用户示范社区和示范村。到2020年我市初步建成千兆光网城市,基本实现“千兆光纤进小区、百兆光纤进家庭”,支撑4K电视等高带宽业务的普及应用。(责任单位:各区、市科工信局、市通建办、市住规建局、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
大力推进农村和海岛光网建设。实施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振兴工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鼓励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民间资本出资,公平参与农村和海岛光纤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引导电信运营企业降低农村和海岛用户资费。在行政村已全部实现光纤覆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网络建设,到2020年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网络全覆盖。2020年底前,力争全市各主要海岛连通出岛光缆、岛内光纤接入到户,全市农村和海岛光纤用户普遍提速到100M以上,100M用户占比达80%。(责任单位:金湾区、斗门区、万山区、高栏港区、市科工信局、市通建办、市委农办、市住规建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
(三)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
1.推动4G网络深度覆盖。完善全市4G网络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推进交通干线4G网络建设,提升城市和农村、海岛区域4G网络覆盖率。2020年底前,实现4G网络在全市城区、乡镇镇区、行政村、自然村和主要海岛100%连续覆盖,高速公路、国道、客运专线隧道外路段100%覆盖。(责任单位:各区、市科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铁塔公司)
依托全市市政道路、视频杆、路灯杆、公交站点等设施,探索“一杆多用”模式,制定“一杆多用”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推进一批“一杆多用”建设。支持铁塔公司在香洲区、斗门区开展“一杆多用”的智慧路灯杆试点工作。(责任单位:香洲区、斗门区、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铁塔公司)
继续无偿开放公共建筑和物业,征集并公布第二批免费开放公共物业清单,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对清单内公共物业开放情况加强监督,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国资委、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
2.布局建设5G网络。2019年底前,市科工信局牵头会同铁塔公司、市住规建局,统筹电信运营企业的建设需求,以5G网络站址布局为重点,以《珠海市移动通信基站布局规划》为基础,编制《珠海市移动通信铁塔站址建设规划(2018-2022年)》。城乡规划建设、信息化、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通信管理、供电等单位要积极协助电信运营企业开展基站选址建设和网络试验,共同推动通信杆塔和社会杆塔资源的集约建设。2019年启动5G基站建设,2020年开始5G网络规模化部署。(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规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珠海供电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
3.推进NB-IoT建设应用。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要将NB-IoT基站纳入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年度计划,加快NB-IoT基站建设,提升网络覆盖和服务质量。推广NB-IoT在智能抄表、环保监测、交通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动NB-IoT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柔性生产、智慧物流、智能仓储等新应用。加快智能家居、智能家电等NB-IoT生活应用。2020年底前,全市NB-IoT网络实现普遍覆盖,业务需求重点区域深度覆盖,总连接数达160万个。(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
4.推进有线无线卫星一体化融合发展。配合省推进有线无线卫星一体化发展工作,积极推进有线无线卫星融合网络关键技术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探索构建广播电视网有线无线卫星一体化融合发展新模式,丰富无线广播电视业务形态和技术手段,推动广播电视频谱资源深度利用。(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广电运营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市科工信局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及督导检查,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铁塔公司负责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各职能部门要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检查督办制度,定期专题部署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对各区、各职能部门的考核范围。结合市重点项目专项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对各区、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实行专项督查,切实解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加强规划统筹。
全市各相关单位、各区要贯彻落实《珠海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要编制本单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2018-2020年行动计划,并于每年初将本年度建设计划报送市科工信局、市住规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及各区道路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各区要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珠府函〔2014〕228号)等文件要求,将光纤网络、宏基站、微基站、室内分布系统、通信管道、汇聚机房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市政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划做好衔接。按照共建共享原则,预留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建设条件,并将通信设施预留和建设情况纳入住宅小区、住宅建筑验收条件。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审批各类法定城乡规划过程中,如涉及通信铁塔、基站、管道、机房等信息基础设施,需征求市科工信局、铁塔公司、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意见。(责任单位:各区、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加快项目审批速度。
各区、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和简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高审批效率。按照省通管局的统一要求,协调规划、道路交通、国土资源、无线电管理、林业等部门统一制定行业内的报建资料文档格式,明确审批流程。要加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环境影响评估、基站报建、绿化用地、林地占用等有关审批、报备事项的办理速度,不得增加审批、报备项目或延缓审批、报备。市住规建局、市市政和林业局要简化基站建设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珠海供电局要大力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将供电报装、电力改造纳入绿色通道,简化报装程序,保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用电。(责任单位:各区、市科工信局、市通建办、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规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市政和林业局、珠海供电局)
(四)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场所保障。
加大力度开放公共资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无偿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交通站场等公共建筑或物业,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推动利用路灯杆、信号杆、路牌杆、垃圾站等市政设施支持基站建设。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在制定和实施信息基础设施规划过程中,如需了解公共建筑、物业等信息,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对开放公共资源、保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无特殊理由拒不开放和开放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各区、市科工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规建局、各公共资源涉及单位)
大力推进“一杆多用”试点。各区要推动开放路灯杆、交通杆、公安视频等杆塔资源,用于通信基站建设;推广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纾解基站站址紧缺问题。根据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在香洲区、斗门区开展试点,结合老旧小区、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探索建立杆塔资源共建共享和有偿使用制度,构建统一杆塔信息平台,推进铁塔基站、路灯、监控、交通指示、广播电视等各类杆塔资源集约建设和“一杆多用”改造。(责任单位:香洲区、斗门区、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铁塔公司)
加强用地保障。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铁塔站址等专项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要积极予以保障,及时将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用地及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17〕234号)相关规定,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可按公共设施用途落实用地。新建基站用地可直接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也可采取配建方式、依法取得地役权的方式使用土地。(责任单位:各区、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规建局)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市财政统筹现有专项资金渠道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选取市场配置难以解决、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关键环节给予重点扶持,大力支持公共资源开放、智慧杆塔推广应用等工作,扶持资金向老旧城区改造、偏远农村和海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倾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各区要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扶持力度,参照省、市的做法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贴或奖励。(责任单位:各区、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
(六)维护建设秩序。
加快出台《珠海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细化信息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的建设规范。各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阻挠施工、非法逼迁等妨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保护的行为,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群众投诉集中的通信覆盖难点问题。物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住宅小区光纤、基站、有线电视接入机房和接入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严禁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公安机关要联合城管执法、通信建设管理等部门依法惩处破坏信息基础设施、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妨碍应急通信保障及通信设施抢修救险等违法行为。对因征地拆迁或城乡建设造成铁塔、基站、管线、机房等信息基础设施改动、迁移和损坏的,征收或工程主管部门要根据先建后拆和成本补偿原则,给予合理补偿并明确迁改路由。(责任单位: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七)强化安全保障。
加强对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统筹管理,健全各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工作机制,落实电信和互联网企业等各类主体的安全责任。全市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行要同步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做好安全测评和风险评估,确保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要求。市通建办要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机制,落实信息通信网络单元定级备案制度,定期开展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健全我市网络和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提升5G、IPv6、软件定义网络(SDN)等新技术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用户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通建办、市网信办、市公安局)
(八)加强宣传引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广泛宣传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策法规,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环境。市级新闻单位每年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报道活动,各区、市科工信局、市环保局、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活动,各区、镇(街)、村(居)要积极协助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做好宣传工作。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向社会公众公开监测报告,保障公众知情权。(责任单位:各区、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各新闻单位)
***:1.珠海市新增光纤接入用户计划表
2.珠海市新增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和站址计划表
3.珠海市新增NB-IoT基站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