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六条红线严禁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礼金
若教师有收受或变相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礼品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辞退或解聘
日前,教育部公开发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7月15日,由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鞍山教育部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设立六条“红线”,严禁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礼金。如果有教师收受或变相收受礼金礼品,当年的评优、评先、晋级等方面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欢迎广大家长举报,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将点名公开通报曝光。同时,市教育局要求秋季开学后学校对教师进行集中的拒收礼金礼品专项宣传教育。
此次,根据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鞍山市教育局将执行六条禁令: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监督预警机制,制定各种防范措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各级教育、纠风部门要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凡教师有收受或变相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礼品行为的,在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学校(幼儿园)可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教育主管部门可依法取消其教师资格。各级教育、纠风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防止教师借教师节之机收受礼金礼品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更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刹住教师节收受礼金礼品之风。要严格问责,确保政令畅通,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借教师节收受礼金礼品之风蔓延的地区,要追究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向全市通报批评。对于问题严重的学校(幼儿园),要追究校长(园长)责任,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