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斗门区召开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2017年9月6日下午,斗门区法制局在6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区法制局局长胡军、副局长黄怀志,区政府法律顾问胡波、谢春璞、张晓玲、张志青及区法制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回顾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并衷心感谢区政府法律顾问在过去工作中对斗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大力支持。自2015年斗门区作为全市首个制定并实施《珠海市斗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行政区,建立起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来,斗门区充分发挥出法律顾问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信访维稳历史遗留问题等涉法事务中的法律支撑作用。各法律顾问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建言献策、认真履职,为斗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随后,各法律顾问从如何更高效开展顾问工作、法律顾问如何更广泛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等多角度进行了分析探讨,纷纷对如何完善顾问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根据会议安排,会上还围绕目前斗门区政府重大工程建设中涉及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探讨。各法律顾问从法理理论、法律解释、办案实践等方面进行论证,细致地释明法律上的规定,并参照实践操作,各抒己见,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最优方案。现场气氛热烈,达到预期效果。
最后,胡军局长对会议进行总结发言。他表示,区法制局将切实履行好政府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协调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和行政管理事务的广度深度,使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为推动法治斗门建设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