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斗门区莲洲镇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精神,对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珠海市斗门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莲洲镇打造成生态文明示范镇、粤港澳生态旅游特色镇、岭南水乡小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17年工作总体情况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政的能力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党政班子成员的工作变动及时调整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镇长直接挂帅任组长,镇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人大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具体推进的良好局面,今年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2次。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莲洲镇人民政府行政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和决策监督等机制,有效防止行政决策的随意性。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全年镇党政班子没有发生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与30个村(居)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5件。四是充分发挥镇、村法律顾问作用,做好重大决策、政策文件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五是推进信息公开,强化便民服务。制定《莲洲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公开信息206条。六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镇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七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倒逼领导干部增强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二)深化基层治理,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推进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中心+网络化+信息化”工作模式,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利益分配、土地征收、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访事项排查治理,积极化解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受理调解矛盾纠纷案件87宗,成功调处率100%。深化法律顾问进村居、人民调解及社区矫正工作,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积极打造“无毒”村居。积极创建“无毒”村(社区),大力开展“无毒”场所创建活动,坚持以“青少年和合成毒品”为重点,不断完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现30个“无毒”村(社区)创建活动全覆盖,“无毒”场所创建和无种植、制造毒品创建率达100%。三是抓好平安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治安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救援机制,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年内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三小场所3302家次,隐患整改率100%。四是加强劳动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17年,共调解劳资纠纷案件10宗,为劳动者追讨工资接近24万元。没有因劳资矛盾激化而酿成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五是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接访前台直接面向群众,司法所提供具体的法律咨询等服务。借助法律顾问进村居和各村居的维稳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应助尽助。
(三)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切实推进全民守法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年初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通过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学法和用法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二是着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我镇采取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教育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三是深入开展基层法制宣教。制定年度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做好“七五”普法教育工作。以“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多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举办现场法律咨询宣传活动25场次。四是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每户配发一本普法教育读本,聘请律师在村居开展普法讲座,形成全民学法、全民懂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五是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学生法治教学计划,五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达100%。
(四)强化法制监督,规范基层民主发展
一是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提高人大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形成监督倒逼机制。每年在人代会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及财政预决算报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建议答复率100%。二是结合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村(居)民自治,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内容的,及时责令改正。三是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法进行处理。2017年,并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聘请广东暨众律师所、广东德赛律师所、广东莱特律师所三家律师所的15名律师定期到村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共计1114次,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311批次,涉及315人次;审核村(社区)合同16份;出具村(社区)法律意见书11份,代书13份;参与协助受理调解纠纷案件8宗;参与村居民主自治选举44场次;开展法制宣传/法制讲座70次;电话咨询25次。五是公共服务不断加强。进一步理清镇、村级公共服务事项权责清单,村(居)公共服务站实现全覆盖,镇政务服务中心顺利运作,计生、城建、劳动保障、国土、规划、执法、民政等部门已进驻,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积极推进站务、厂务、校务公开,完善民主管理监督制度并有效发挥作用。六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充分发挥“三资”管理平台作用,加强农村土地公开发包和合同管理,不断提升农村资产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镇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镇法治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我镇服务型政府建设有待继续深化等。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法律法规教育力度,着力增强法治理念
一是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等制度,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以考促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各个环节全面加强执法行为的监督。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决策机制,同时对我镇办事程序、时限、结果做到能公开尽公开,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紧扣教育、预防、监督、奖惩等重点环节,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打造一流的执法队伍。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开运作、监督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执法权在法律的轨道上规范、高效、阳光运作。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制度,并将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具体岗位,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打造服务型机关
一是规范内部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明确职责范围,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现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二是强化对公职人员的思想教育,鼓励公职人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引导窗口人员牢固树立“热情服务、快捷高效、清正廉洁、规范运作”的服务宗旨,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热情服务基层,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减少工作环节和办事的来回次数,提高工作效率,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三是规范公示制,增强政策公开透明度。窗口单位必须通过悬挂办事项目公示牌、印发服务告知单、编印《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示。在办事大厅显著位置公示投诉电话,自觉接受办事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