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关于光储一体化智慧能源产业园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为解决产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及《盐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深盐府规〔2019〕4号)有关规定,结合盐田区产业发展导向及要求,现就光储一体化智慧能源产业园制定如下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
一、 项目名称
光储一体化智慧能源产业园
二、 意向用地单位
新华联南方控股有限公司
三、 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先进性
项目意向用地单位集团公司是拥有各类发明专利近6000项,中国知名品牌10余个,企业综合实力连续14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民营企业100强行列的大型现代企业集团,在新能源领域已培育出了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的全产业链条,尤其在光储一体化等新能源产品研发、生产及应用方面具有国内一流水平,其国内首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储一体化产品创造性地结合了太阳能与储能技术的优势,以分布式技术实现了能源的收集、存储和综合利用,完美地解决了传统太阳能电力消纳的瓶颈难题。本项目以清洁能源开发、存储和智能化应用为主线,以“光伏+”应用系列产品、能源站投资和清洁能源服务为支撑点,建设与光储一体化智慧能源相关的新型组件、能源供应系统研发和总装产业园区。产品涵盖BIPV绿色建材、新一代光伏电池、移动光储一体化应用产品、5G电站、冷热电三联供综合能源系统、智能微网系统等,并基于这些产品与技术深入开发清洁能源的综合化、智能化应用,可系统性地实现从能源的生产、存储、使用、服务等功能。
(二)必要性
项目落成可一定程度上填补深圳市在光储一体化产业的空白,进一步完善全市新能源产业链条,也有利于盐田区引入行业龙头企业或总部型企业。规划建设光储一体化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可利用其产品和技术优势,较好地服务清洁能源领域,为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提供清洁能源方面的支撑和服务,促进区域经济绿色健康发展。同时,在逐步打造南方总部基地过程中,可依托用地单位集团公司的产业及品牌优势,引导产业优势资源集聚,以产业链和创新链协同发展为途径,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此外,该项目建设还可强化对周边区域的经济辐射和影响,对打造盐田河临港新兴产业集聚区,带动辖区新兴产业融合发展以及推动盐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三)可行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将能源纳入绿色发展体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本项目拟建光储一体化智慧能源产业园,首先符合国家“十三五”规划以及广东省、深圳市的地方“十三五”规划所倡导提出的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给体系的要求,符合能源战略发展需求,属于国家鼓励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其次,根据光伏行业协会和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的预测,截止到2018年全国光伏装机量为44GW,累计装机量达到174GW,到2030年全国累计光伏装机总量将超过400GW,而截止到2018年全国电化学储能装机量为683MW,累计装机量达到1GW,到2022年全国累计电化学储能装机量将突破10GW。当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的度电成本下降到0.6元/度时,光储一体化产品的需求将以几何级速度增长,对应的市场规模将达万亿,光储一体化产品将成为光伏应用市场的主流,项目建成后的产品与服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此外,项目用地单位集团公司的产业和品牌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不仅通过技术创新积累了先进技术,其产业基础、品牌优势和团队人才等有能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技术、人才、资金等强有力的保障。
(四)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光储一体化智慧能源产业研发生产基地及南方总部。主要包括科技创新中心、产业中心(厂房)、国际交流中心、生活配套中心等功能载体,具体包括300万㎡/年BIPV绿色建材,1.5GW/年高效HIT电池片及其组件,10万套/年Powerpanel移动光储一体化系列产品,10万套5G电站系统,500套/年综合智慧清洁能源站系统和智能微电网系统等产业项目及南方总部相关配套项目。
(五)初步建设规模:根据建设项目的规划,约需要土地面积4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6000平方米(不含地下),其中,厂房和研发用房建筑面积合计不低于70%。(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产业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产业类型
战略性新兴产业之绿色低碳产业中的可再生能源、高效储能及智慧能源领域。属《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A02新能源产业的A0210太阳能产品,包括各类太阳能光伏电池、光伏系统配套产品等;A0213先进储能材料、储能装备、储能电站的建设及相关产品制造与服务。
(二)生产技术
申报单位在该项目领域已经申请77项国家专利,包括13项核心发明专利,其中51项已经取得授权。项目单位同时拥有8个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平台,具有智能化集控技术、PECVD低温沉积技术、高效双面发电技术、超轻高效组件封装技术、超低温焊接技术、精密金刚线切割技术、高精度激光切片技术、真空封装技术、现代信息化管理技术等。采用以上技术的量产高效HIT电池片转换效率在23%以上,温度系数在-0.258%℃以下,且无光致衰减和电致衰减,双面率在90%以上,产品技术指标在行业内领先。经山东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评审鉴定,申报单位的超薄、高效非晶硅薄膜电池技术及其产业化研究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光储一体化锂电池光伏组件及其应用研究项目的整体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此外,申报单位的双玻轻质组件技术研发被列入2016年山东省第一批技术创新项目,600MW建筑一体化薄膜太阳能幕墙制造基地项目被列入2016年山东省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典型项目等。
(三)产业标准
产品技术在国内领先,同时符合《IEC61730-2 AMD 1-2011》、《GB/T 19394-2003》、《GB/T 20047.1-2006》,《GB/T ***95.1/2-1996》、《GB/T35590-2017》、《GB/T36545-2018》、《NB/T 10186-2019》等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
(四)产品品质
产品生产符合国家ISO9001:2015质量控制体系,主要产品系列获得德国TUV认证,欧盟CE认证,金太阳CQC认证、CCC认证等。
(五)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通过挂牌方式取得用地后3年内建成投产。
2.投资强度:单位建筑面积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0000元/平方米(不含地价)。
3.产值规模:乙方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当年起,至出让年限届满前一年止,以3年为周期,每3年内累计纳入盐田区统计核算的产值(或合并营业收入)规模总和不低于300亿元。
4.税收规模:乙方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当年起,至出让年限届满前一年止,以3年为周期,每3年内累计在盐田区纳税总额不低于15亿元。
5.节能要求:项目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020吨标准煤/万元。
(以上投资强度、产值和税收规模等数值最终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确定。)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位于盐田后方陆域综保区,用地面积约4.6万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新型产业用地;
(三)建设规模:27.6万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五)土地使用期限:30年。
(六)权利限制: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2.项目建设用地竞得人应与盐田区政府或盐田区政府授权的产业管理部门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建设用地竞得人(使用权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改变(包括通过境内外市场转让股权或改变项目公司股权结构)、经营方针或范围的重大变化以及可能影响项目正常建设运营的公司其他重大事项的变更等,应当事先经盐田区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同意。
3.土地出让期内不得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且应设置退出机制,在产业监管协议中明确;项目建成后自用面积不低于80%,满足自用后确有出租需要的,可将剩余面积公开出租,且应当在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中明确约定租赁面积比例、租金标准、租赁对象及违约处置措施。
4.项目建设用地竞得人(使用权人)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与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由区政府回购。
六、竞买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建设用地的竞买申请人须在深圳市内无自有产业用地。
(二)本项目建设用地的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里规定的遴选要求企业。
七、环境保护要求
本项目建设前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且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治理措施,保证生产生活过程中的污水、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的产生和排放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19年7月27日-2019年8月2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深圳市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盐田区政府在线(http://www.yantian.gov.cn)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25228616
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