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2019年新增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2016〕11号)和《关于开展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通知》(花教〔2016〕151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原任教学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初审,区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全区2019年新增原民办(代课)教师215人通过了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审核,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从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9日止。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区认定工作小组反映。
受理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地 址:花都区花城街天贵北路杜鹃三街(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南门)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0-36898754。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0年3月3日
***:花都区2019年新增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