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局我市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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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近日,巴中市纪委、市监察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联合发文,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工作,强化对全市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监督。
今年5月,***、***下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规定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的19个不准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的22个不准,并明确了责任追究方式。为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深化学习教育;对照检查,抓好自查自纠;健全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完善惩防体系。同时,要求农村基层干部要深入学习,增强廉洁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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