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举行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协议签署仪式
7月14日,广东省司法厅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协议签署仪式在省司法厅16楼会议室举行。广东省司法厅厅长曾祥陆、副厅长梁震、广州市司法局局长廖荣辉、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等领导及相关处室人员参加此次仪式。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两市实施的决定》的要求,省司法厅将9项行政许可、6项其他事项委托广州、深圳实施,3项行政处罚下放两市实施。此次委托实施的9项行政许可涉及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变更和注销许可、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6项其他事项涉及公司律师执业审核、律师执业证书补证、换证、撤销准予律师执业决定等事项。下放的3项行政处罚主要集中在司法鉴定领域。
签署仪式开始前进行了简短的会议,会上梁震副厅长对于两市承接省级行政职权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把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两市实施当做重大改革事项去重视;二是要明确委托和下放事项操作的流程和标准,保证操作正确性与正当性;三是加强人员配备,两市要安排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负责业务交接与之后具体事项的操作,以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四是两市要建立相关的保障制度和工作机制;五是省市两级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廖荣辉局长在会上做了发言并表示,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此次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将切实树立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调整事权接住,用好,将改革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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