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的函的通知(四安监201653号)
四安监〔2016〕53号
转发《关于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
事故警示教育的函》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现将肇庆市安全监管局《转发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等危险化学品的典型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组织员工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并观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制作的警示教育片《生死之间》、《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泄漏事故》(视频地址: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xwzx/channel_21405.htm)
二、做好警示教育活动的相关记录和统计工作,请于2016年7月26日前将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参加警示教育的人数书面报报送我局危化股。(联系人:李浩荣 电话/传真:3363693)
三、按照全年应急演练计划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演练过程中要做好演练记录,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应急演练资料的归档工作。
***:《转发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函的通知》
四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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