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80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获省级奖补资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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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日前,笔者从晴隆县教育局获悉,晴隆县80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获2014年贵州省学前教育资助省级奖补资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资助总额为4万元。
据悉,贵州省学前教育资助省级奖补资金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或小学附设学前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幼儿、革命烈士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农村计生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资助发放标准根据各地实际,按照每生每年500―800元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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