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协调会
4月1日上午,交警大队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协调会。会议由大队长张明主持。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袁奎、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超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1月30号城区停车位实行免费停车以来,因为管理不规范,停车乱现象增多;城区部分路段存在隔离栏、标识缺失,补装迟迟不到位、立杆不及时等问题;因部门联动、宣传教育、规范执法等力度不够,导致场区整治整治效果不明显。
会议明确:一是由王超副局长牵头负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本周内规范设置安汉大道、文化路(东门桥到县委)、园林路到莲花路等严管路段的时间标识,并对其他路段标志牌规划建设工作迅速招标;二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配合交警大队,继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每周开展两次联合执法,对乱停乱放电动车、机动车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交警协作,召集县教育局,召开城区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会议,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呼吁家长自觉规范停放接送车辆,遵守交通秩序。
大队长张明强调:一是思想上要重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交警大队两个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城区秩序专项整治,要确保人、财、物等装备保障全部到位,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宣传上要跟进。要坚持宣传促进整治的工作思路,将传统宣传与现代媒介相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两微一端、手机短信、图像视频、展板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支持。三是规划上要统一。要进一步规划永辉超市、水善房、北城会所、小鱼儿、卢湖国际等路段的车辆停放,对要没有停车场的店铺,要求必须设立统一尺寸、款式的标志牌。四是执法上要规范。从4月1日起,每周开展两次联合整治。把话筒劝告喊话、贴单和扣拖车辆结合起来,量化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震慑力;执法过程中,要文明执法,理性果敢,利用好执法记录仪等录相设备锁定证据,坚决杜绝社会矛盾和涉警负面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