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四全推进安全校园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四逐四准”方法,抓紧抓实抓好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全力做好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实现平安开学、安全入学、顺利教学的目标。
一、全时段推进,严格落实“三化一表”工作机制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定级、定格、定人、定责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形成安全监管网格化、安全责任岗位化、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的工作格局,实现安全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兑现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五覆盖”(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全覆盖、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主任全覆盖、安全办定期向本级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全覆盖)、“五落实”(落实党政同责、落实一岗双责、落实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报告制度)、“五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目标。
二、全过程开展,严格实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要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按照标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管理层级和行业分类,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上报。要鼓励、发动教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发挥专家作用,定期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形成群众参与、专家诊断的排查治理机制,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行业分类、监管层级,即时将隐患现状、危害程度和治理方案等内容进行专项报告。
三、全员额发动,严格履行安全工作“十级责任”
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县(市、新区)教育局局长、县(市、新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教育局安全股负责人、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分管安全副校(园)长、班主任、科任教师,门卫、宿管人员、校医,食堂管理员、家长学生等十级人员要按照“十级责任”要求,全员参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制定细化各个岗位措施并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疫情防控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事故。
四、全方位部署,严格推进校园安全“联防联控”
各县(市、新区)要严格按照州委“党委政府领导、政法部门牵头、公安教育互动、校园社会联动”的要求,严格推进《全面实施新时代教育立州战略平安校园实施方案》,建立“政法+教育+行业”联防联控管理机制,整合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部门、卫健、市监等资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推进校园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切实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治理能力、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