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改委到兴仁县、望谟县开展中央预算内项目专项稽查
为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中央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率。8月17日-18日,州发改委对兴仁县、望谟县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专项稽察。
州发改委稽察组通过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先后对兴仁县巴铃镇公德小学建设项目、黔西南州望谟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望谟县第三小学等三个中央预算内项目及兴仁县麻沙河流域污水处理工程(基金项目)进行了稽察,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有关档案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前期审批、建设进度、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资金到位和使用等书面材料以及前期审批文件、主要合同等相关资料。
通过稽察,发现项目实施不理想,个别项目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不严格遵循项目建设程序的情况,稽察组对此向项目实施单位等提出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加速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国家资金拉动投资的积极作用。
(重大项目稽察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