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19日发表
四川省南充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26批 2017年9月1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8日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
1 | 201709 01004 | 南充市主城区上空(嘉陵江沿线)部队训练飞机和地方民航教练飞机训练时的噪声影响市民生活,希望协调处理。 | 南充市 | 噪声 | 经调查核实: 一、飞机训练噪声监测情况:由于近几天(2017年9月2日至5日)阴雨绵绵,不适合飞行教学,加之地方民航教练飞机训练任务减少,没有教学飞机升空,因而未能监测到南充市主城区上空(嘉陵江沿线)部队训练飞机和地方民航教练飞机训练时的噪声。 二、调查周边群众情况:9月6日上午,现场走访青松街道办(机场附近)居民和社区干部群众,均反映教练飞机训练时的噪声很大,对群众的生产、生活有一定影响。 三、飞机训练噪声来源(原因):1.航空公司教练飞机训练时发出的噪声。高坪机场属省内重要支线机场,机场的保障设施和净空条件符合航空公司的备降及训练要求,高坪机场有义务承担和保障部分航空公司的备降和本场训练飞行任务。目前,高坪机场民航本场的训练任务已经大幅度减少,仅在部分周六、周日才有航空公司训练,其余时间无训练飞行。飞行区域为机场起飞后经高坪螺溪镇、东观镇、凌云山、嘉陵区凤垭山后降落,不在主城区上空飞行。2.机场航班飞行时刻及空域限制等原因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高坪机场最早的航班是07:35时从上海起飞至南充,最晚的航班是22:55时从南充起飞至深圳。由于天气、空中航路管制以及前续航班延误等原因,南充机场在雷雨季节出现极个别航班延误至午夜以后的情况,因飞行程序和空域限制,进出港航班必须按照民航局批复的飞行程序飞越市区上空。 | 是 | 责任领导: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韩伦红;责任部门: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接责任人: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曹荣。 一、落实民用飞机训练降噪。针对飞机训练出现的噪声,南充高坪机场立即采取措施,积极与航空公司协调:一是要求航空公司优化训练飞机实施方案,调整训练时间,尽可能将训练安排在白天,飞行范围在高坪区凌云山、凤垭山方向,避开城市上空。二是提高飞行高度,在空域允许条件下,提高飞行高度,降低飞机噪声,以减少对城市居民的影响。 二、切实优化机场航班飞行时刻。针对噪声问题,南充高坪机场将积极做好航班地面保障工作,提前做好与航空公司的协调沟通,掌握航班动态,及时与成都、重庆空管区协调沟通,尽最大努力让南充机场的民航航班在午夜前起飞。 | 无 | |||||
2 | 201709 01023 | 南充市仪陇县金城镇华堂村“程里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废水直排农田。希望督察组核实督办。 | 南充市 | 水 | 经查,被投诉的金城镇“程里食品有限公司”是从事生猪屠宰的定点屠宰场,位于仪陇县金城镇华堂村5社,2013年6月建成,总占地面积41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建有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检疫、办公场所、污水处理设施等。是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确定的B类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场污水处理设施完备,仪陇县环保局分别以仪环建函〔2015〕9号和仪环建函〔2016〕78号对该屠宰场进行了环评批复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 屠宰场的屠宰废水经过屠宰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格栅+沉淀+调节+气浮+厌氧+缺氧+沉淀+消毒)后,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入口与城镇生活污水混合后,流经龙泉污水处理厂的专用沟渠进入污水处理厂再进行二次处理,无污水外排行为。县环保局监测站对该屠宰场屠宰废水水质检测,检测结果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规定的三级标准(未达到环评批复的二级标准,县环保局对超标排放行为按规定处理)。经调查发现反映的“屠宰废水直排农田”实为龙泉污水处理厂管网出现问题所致:1、排水沟没有盖盖板,杂草和垃圾堵塞管道,沉淀池淤泥未清理,污水外流;2、污水处理管道被人为损毁,污水流经龙泉三社(天旱时村民引水入田农用),进入电光河。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智;责任县级部门:仪陇县农牧业局,责任领导:仪陇县农牧业局副局长周洪,直接责任人:仪陇县农牧业局动监所所长胡渊。针对污水管网,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制定整治方案。由金城镇人民政府牵头, 2017年9月2日已制定《金城镇程里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山下龙泉污水处理厂排污系统整修工程施工方案》。 2.疏通清淤。由金城镇人民政府牵头,2017年9月2日完成污水沉淀池淤泥清除,排污沟垃圾清运和杂草祛除,排污管道畅通,无污水外流。 3.管网封盖。由金城镇人民政府牵头,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排污沟的现浇板封盖,确保雨污分流,减少人为损坏。 | 无 | |||||
3 | 201709 01036 | 南充市顺庆区奎星街24号“田保长火锅”、“重庆青花椒鱼火锅店”油烟直排,环境脏乱差,希望督察组核实督办。 | 南充市 | 油烟 | 经查,“田保长火锅”位于顺庆区奎星街39号,工商营业执照上名称为“南充市顺庆区田保长火锅店奎星街分店”;“重庆青花椒鱼火锅店” 位于顺庆区奎星街14号(营业执照门牌号为奎星街39号附8号、附9号),工商营业执照上名称为“南充市顺庆区王宗利花椒鱼火锅店”。上述2家餐饮店在8月27日以前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临小区通道的厨房门窗未封闭,存在油烟直排的问题;2家餐饮店日常管理不到位,垃圾清扫不及时,存在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何良永,直接责任人:刘劲松;协助单位:区食药监局、西城街道。 (一)主动作为,排查整改。收悉此次交办件前,区城管局已开展了油烟直排专项整治活动,排查发现“田保长火锅店”、“重庆青花椒鱼火锅店”存在油烟直排。8月15日,向“田保长火锅店”、“重庆青花椒鱼火锅店”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2家餐饮店立即进行整改,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封闭临小区的厨房门窗。8月27日,西城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两家火锅店已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封闭了临小区通道的厨房门窗,油烟直排的问题整改完成。 (二)***督办,确保长效。收悉交办件后,区城管局、区食药监局、西城街道等单位再次到达现场实地调查。区城管局对2家店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和调查询问,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9月3日,西城执法大队会同西城街道办事处、区食药局联合对“田保长火锅”、“重庆青花椒鱼火锅店”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两家火锅店店内干净整洁,清洁卫生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区城管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对2家餐饮店的监管力度,形成网格化管理机制,确保整改效果。 | 无 | |||||
4 | 201709 01040 | 南充市仪陇县吉庆街有许多小摊贩,夜间占道经营,油烟扰民,垃圾乱堆。 | 南充市 | 油烟,垃圾 | 经查,在仪陇县滨江小学学校下午放学以及仪陇县实验学校下午晚上放学时,学校附近有少量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该路段流动摊贩、部分餐饮店在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吉庆街原有两处垃圾房,现已换成环保垃圾桶,垃圾收集点不存在乱堆现象,但该路段上个别商住户将垃圾扔在自家门口。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李涛;责任县级单位:县城管局,责任领导:县城管局副局长王洪林,责任人:县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彭建军,调查人:县城管执法大队唐巧霞。整改情况如下: 一、取缔流动摊贩。于2017年9月2日对此路段流动摊贩予以取缔,对商住户的违规行为进行强力整治,规范占道行为,清洁路面。 二、安装油烟设备。督促该路段上所有餐饮店在9月底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督促环境卫生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监察力度,严禁垃圾乱堆乱放。 三、实施规范管理。1.常态化管理,安排专人全天候值守此路段;2.严管重罚,对不听劝告、拒不整改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3.智能化管理,运用数字化城管平台,更加高效地管理和解决该路段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大力宣传县人民政府制发的“六大专项整治”公告;二是签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书”;三是由城管局下发《关于严禁占道经营的通告》,告知附近商住户严禁占道经营、严禁摆摊设点、严禁噪声、油烟扰民等。 | 无 | |||||
5 | 201709 01044 | 南充市顺庆区金银岭路670号汽配城1栋楼顶修建有一联通基站,有辐射污染。 | 南充市 | 其他 | (一)通信基站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联通基站实际地址为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路670号情谊文化居1幢1单元7层2号,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的移动基站,系租用该层住户张成芬的房屋,投资架设的天线、附设通信线路等配套设施。该基站建于2012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于2015年将该基站铁塔资产移交给中国铁塔公司。 (二)通信基站环保手续办理情况 2012年1月20日,四川省环保厅出具《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GSM/TD-SCDMA网基站项目(第三批次南充片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2﹞36号);2015年1月14日,四川省环保厅出具《四川省环保厅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第四批次基站项目(南充片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5﹞23号),省环保厅两次批复的***中都有该基站。 (三)通信基站安全防护距离情况 按照移动顺庆分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函,依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检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和《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T4、G1、G2型基站电磁辐射安全防护距离为垂直高度差6米及以上,水平距离为0.5米及以上均为电磁达标范围(国家标准见***)。汽配城基站周边均为6-7层居民房,按最高7楼住户为垂直地面高度21米,其中基站天面与最高层住户垂直差为15米核算,合计垂直地面高度为36米,水平距离最近居民楼12米,电磁安全距离均达标。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顺庆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秦水平;责任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孙鹏,直接责任人:杨泳淑;协助单位:区环保局、舞凤街道。 (一)及时开展电磁辐射监测工作 南充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9月2日下午进行了监测,区经科、环保、舞凤街道、石油路社区、移动顺庆分公司及群众代表等多方人员全程参与监测。按照群众代表的要求,共设置了5个监测点位,并于9月3日出具了环境监测报告(南环监字﹝2017﹞第FS046号)。监测结果显示,移动通信基站周围所有监测点位综合电磁辐射功率均未超过《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0.4W/㎡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符合国家标准。 (二)积极做好群众宣传回访工作 9月3日下午,移动顺庆分公司与舞凤街道一起将南充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顺庆区环保局关于电磁辐射监测情况的告知书在周边居民小区显著位置予以张贴,同时对附近居民开展入户走访宣传工作,告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及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取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 无 | |||||
6 | 201709 01053 | 南充市南部县桂月路28号附近的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将32台空调外机放置在华府东苑小区内,噪声严重扰民。2014年曾向当地政府反映但未得到解决,2017年8月18日县环保和城管部门进行现场测试时显示噪声超标,环保部门将问题移交城管大队进行处理,但县城管大队相关人员至今没有答复。 | 南充市 | 噪声 | (一)关于反映“空调外机噪声严重扰民”的问题,属实。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工商银行等安装空调外机31台。声音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超标。 (二)关于反映“曾向当地政府反映但未得到解决,县环保和城管部门进行现场测试时显示噪声超标,但县城管大队至今没有答复”的问题,属实。经查,南部县城管执法局责令2家银行营业网点停止使用高噪声排放的空调外机。截止9月1日, 2家银行营业网点向上级部门申请的整改资金仍未到位。在此期间,南部县城管执法局未及时向高思武等人通报办理进展情况。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南部县政协副主席何榕;责任部门:南部县城管执法局;责任人:南部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敬益民。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采取非常措施,强制降噪。要求2家银行营业网点将大功率空调外机移至地下车库。中行已拆除2台10P中央空调外机、1台5P空调外机,工行已拆除4台5P中央空调外机。 2.实施环保降噪,服务企业。10月底前完成对拆除的空调外机选址、移机安装和小功率空调外机间距调整。 3.邀请居民代表,见证执法。南部县城管执法局主动邀请小区居民代表高思武、陈开松等人,全程见证执法,公开执法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走访了高思武、陈开松等小区居民代表,对整改工作表示满意。 | 无 | |||||
7 | 201709 01054 | 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苏家桥村5组高坪区“富成页岩机砖厂”,紧邻居民聚居点和苏家桥幼儿园,生产噪声、粉尘扰民,希望查处。 | 南充市 | 噪声,大气 |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苏家桥村5组富成页岩机砖厂”,名为南充市富成页岩机砖厂,位于我区长乐镇苏家桥村5、9组交界处,占地约37.5亩。该厂于2012年9月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3年10月取得安全评价资料。2017年2月,区环保局对其 “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要求企业停产整改,按环保要求安装相应的设施,2017年 7月,该厂按要求安装脱硫设备2套,喷雾除尘器一台。2017年7月26日和8月9日,四川深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深环检字(2017)第07080号)以和(深环检字(2017)第08055号)验收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各监测点位各项废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限值标准;噪声监测各点位监测值均符合限值标准。8月14日,区环保局受理了该厂验收申请,并在我区政府网站上公示。目前,正在按程序组织验收。接到信访投诉件后,区政府副区长王宗坤组织区国土分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现场核查,实测该砖厂污染源中心点与苏家桥幼儿园直线距离为100米以上,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要求。该砖厂为验收前试生产状态,生产状况正常。现场发现其存在料场防尘方式简单、开采区未完全覆盖、厂区硬化不彻底有粉尘产生、厂区内排水沟渠不完善易积污水等问题。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高坪区副区长王宗坤;责任单位:高坪区国土分局;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高坪区国土分局局长柯阳涛;直接责任人:高坪区国土分局地矿股股长彭德军。 (一)安装除尘设施。责令砖厂增加布袋除尘设备一台,除尘炮雾机2台,对采矿区裸露的生产原料加盖塑料膜或棚布等隔离物,对指定的地面硬化,防止扬尘污染。 (二)实施雨污分流。完善厂区内沟渠建设,做到雨水和污水分流。 目前,该企业正按整改要求对裸露的制砖原料加盖塑料防尘网,增加的除尘设备正在采购中,厂区沟渠建设和路面硬化已启动,计划于9月17日前全面完成整改。 | 无 | |||||
8 | 信201709 01133 | 南充市营山县涌泉乡双龙家具厂,油漆味刺鼻、油烟满天飞、木粉飘到公路上,噪声扰民。 | 南充市 | 大气、扬尘、噪声 | 该信访件属重复信访件。县委常委朱华、副县长杨素梅分别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赴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营山县双龙家具厂位于营山县涌泉乡富顺街(场镇尾),成立于2010年9月8日,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从事木质家具制造及销售,法人代表廖祥志,原为小作坊,无环评手续。2017年8月16日,涌泉乡在调查核实该企业污染状况后,建议停工整改,因此县调查组调查时该企业处于停工状态。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有带锯、打磨机、开榫机、打孔机、组装机、离刨机,有喷漆房。污染治理设施有中央除尘器,喷漆房无处理设施、无噪声防治设施,其组装车间外即是两栋居民楼,因停产未取得监测数据,但从机器设备及紧邻居民楼情况看,噪声、油漆气味影响居民楼群众生活属实。从厂房现状看,墙壁、窗户、门上仍有木质粉尘积淀,证明存在一定的粉尘污染。该企业员工未生活、居住在厂区,无生活油烟排放,根据企业生产性质无生产油烟排放。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县委常委朱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梁红光;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县经科局局长黄建国、县林业局局长王建勋、县环保局局长吴绍刚、涌泉乡人民政府乡长罗璕;直接责任人:黄建国。 (一)依法处罚。由县环保局负责,针对该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未批先建、未建先投进行立案调查,并发出了处罚告知,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拟处罚款7.5万元。 (二)限时搬迁。由县林业局、县经科局负责,针对该企业紧邻居民楼,不符合环保相关规定的情况,指导督促企业租赁带河乡原麻纺织总厂部分空置厂房及附属设施,并责成企业10月30日前完成搬迁(搬迁方案附后)。目前已完成选址,租用带河乡原麻纺织总厂内部分空置厂房及附属设施实施搬迁;县发展投资公司已与营山双龙家具厂已签订租赁协议;企业正在办理安评、环评等手续。 (三)加强监管。由涌泉乡负责,针对该企业目前搬迁工作尚未启动,停止供应生产用电,明确专人加强对该企业的停产整顿监督,禁止加工生产,避免产生新的污染。 | 无 | |||||
9 | 信201709 01134 | ||||||||||||
10 | 信201709 01135 | 南充市顺庆区清风南路10号常春腾大院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转运污水横流。 | 南充市 | 垃圾 | 经查,常春藤大院小区位于舞凤街道辖区,于2012年10月30日竣工并投入使用,总住户1400户,物业管理由四川恒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信访人反映的垃圾堆放处位于该小区的西北角13栋1单元与围墙之间,距离13栋住房约12-15米。该处为小区规划的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设置有2个生活垃圾堆放点和1个建筑垃圾堆放点。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清运不及时,造成生活垃圾散乱、久堆。小区保洁人员在对生活垃圾集中收纳箱进行冲洗时,未将产生的污水彻底清扫至排污井而造成污水横流。小区物管公司出于节约运输成本考虑,约10天才组织清运一次建筑垃圾,清运周期较长。然而小区每天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较多,导致建筑垃圾堆积。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何良永,直接责任人:谢全盛;协助单位:市环卫处、舞凤街道、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 (一)立说立行整改。四川恒河物业管理公司立即安排车辆将原来堆放的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对污水污染的路面进行了彻底的冲洗。目前,信访人反映的小区环境卫生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加强小区管理。物管公司安排专人对生活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进行轮换值守,划定了建筑垃圾堆放的区域,制作了标识标牌,并调整了清运的时间,改原来的10天清运一次为每天进行清理,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在业主堆积建筑垃圾的时候,用篷布作遮盖处理,并坚持每天冲洗路面。 (三)建立长效机制。区城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小区物管公司举一反三,加大小区的清扫保洁力度,加强小区居民的环保宣传教育,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舞凤执法大队和舞凤街道办将加大对常春藤大院及其周边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再次出现环境卫生问题。 | 无 | |||||
11 | 信201709 01136 | 南充市西充县鸣龙镇生活生产污水随意排入河流。鸣龙镇建造的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投入使用。 | 南充市 | 水 | (一)鸣龙场镇基本情况 鸣龙镇距县城39.5公里,建成区面积0.3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00余人,主要街道4条,场镇范围内有两条小河(肖家河和谢家河),主要企事业单位有镇党委政府、鸣龙镇小学,餐饮茶坊门店22家。目前场镇日均总用水90吨左右,逢场天用水量峰值达160吨左右。 (二)生活污水排放情况 2012年8月建成容量700立方化粪池、2.34亩人工湿地,形成了“化粪池+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模式。经核实,场镇有6家生活污水直排以及老街居民生活污水未接入管网,确实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 (三)污水处理设施情况 鸣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17年1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因场镇配套管网建设未完成,污水处理设施还未投入使用。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西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春林;责任县级部门:西充县水务局;具体责任人:县水务局局长范映蛟。 (一)关于“生产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处理情况 1.完成管网建设。鸣龙场镇上存在6家生活污水直排,已完成5家管网建设并自行接入场镇化粪池,剩余1家于2017年9月10日前完成。 2.修建化粪池。场镇老街拟新建化粪池2座,鸣龙镇已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化粪池选址建设问题,将于9月15日前完成化粪池修建,9月20日前完成住户管网接入。 (二)关于“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投入使用”问题处理情况 1.完成初步验收。县环保局、县招监部门、泓源水务、鸣龙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于9月4日开始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工程初验收,确保9月10前完成。 2. 建设污水管网。泓源水务负责建设鸣龙场镇污水管网,该项目纳入全县乡镇管网建设工程,统一采用EPC模式,目前已完成可研批复,正准备进行代理机构比选,确保2018年5月10日前完成。 3.完成调试运行。污水处理厂验收合格后,由环保局指导泓源水务于2018年5月31日前对鸣龙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调试运行。 (三)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落实网格化监管。由鸣龙镇负责,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重点落实场镇生产生活污水排放和污水收集管网、化粪池及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职责,防止问题反弹。 2.实现市场化运营。由水务局负责,加快推进以泓源水务为主体的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加强运行管理,并落实专人做好设施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3.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由泓源水务负责,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加强配合指导和监督,加强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补短板”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西充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 | 无 | |||||
12 | 信201709 01153 | 南充市顺庆区智达路学府花园3幢楼下几家麻将馆噪声夜间扰民严重。 | 南充市 | 噪声 | 经查,顺庆区智达路学府花园3幢1层共有“香香休闲会所”、“时尚休闲会所”、“名苑休闲会所”3家会所,证照齐全,以主营麻将、茶水为主。据附近居民反映,3家会所经营时间不定,有时营业至深夜,客人时常高声喧哗,影响邻近住户休息。“香香休闲会所”经营5张麻将桌;“时尚休闲会所”经营6张麻将桌;“名苑休闲会所”经营7张麻将桌。 | 是 | 县级责任领导:顺庆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刘向阳,责任部门:顺庆区城管局,责任人:顺庆区城管局局长何良永。 现场情况查明后,市区联合互动,对此问题进行了整改: 1.责令会所降噪。区城管局、街道办事处联合约谈3家会所负责人,向其宣讲政策法规,进行教育提醒,并责令采取限时经营、隔音降噪和提醒顾客等措施。3家会所书面承诺:每晚十点停止营业,经营期间关闭门窗,提醒顾客不要高声喧哗。目前,3家会所已整改到位,周边群众表示满意。 2.实施巡查联防。区公安、城管、房管、华凤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建立巡查联防机制,重点盯防辖区会所。 | 无 | |||||
13 | 信201709 01154 | 南充市嘉陵区文峰镇联工村砂石场,占用耕地,无环评,对村里的大桥和防洪堤影响很大,同时噪声、粉尘扰民,废水未处理直排嘉陵江。 | 南充市 | 水、大气、噪声 |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属实。 一是关于占用耕地情况。经现场和到区国土分局核查,2010年9月,经南充经济开发区请示市政府同意,蓝华砂石场租用原文峰镇(现文峰街道办)11村(现联工社区)部分非耕地(河滩地),作为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两桥一路”建设拌料场、堆料场。该砂石场租用非耕地(河滩地)95.383亩,每年支付河滩地租金。 二是关于无环评,噪声、粉尘扰民情况。经查,该砂石场未按规定取得环评相关手续;生产设备未安装降噪设施,大部分设备安装了喷淋水管,场内部分采用喷水降尘措施,出场车辆未进行冲洗;进出场运输便道未安装控尘淋水设施。砂石场附近有群众20多户、70余人,噪声、扬尘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 三是对村里的大桥和防洪堤影响很大情况。经核查,2014年底蓝华砂石场已停止砂石开采行为,只对砂石原料进行加工生产销售(砂石原料从高坪区砂石业主陈元东手中购进);该砂石堆码场距离1号大桥约80米,该业主未对大桥1000米范围内开挖取土取石,不会对大桥造成任何影响。目前,文峰镇联工村未修建防洪堤,因此不存在该砂石场对防洪堤影响很大问题。 四是关于废水未处理直排嘉陵江情况。经核查,蓝华砂石场只修建有简易砂石加工生产沉淀池,加工作业时洗砂、洗石的废水经沉淀后排入嘉陵江;砂石场有管理人员、作业工人共5人,生活区修建有厕所和化粪池。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嘉陵区政府副区长申庆超;责任县级部门:嘉陵区水务局;责任县级部门主要领导:苟会平;直接责任人:罗文全。 (一)立即停业整顿。2017年8月5日,区环保局就市民举报该砂石场扬尘污染问题已向蓝华砂石场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处罚款48800元。2017年9月3日,区水务局再次向该砂石场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该砂石场立即停止一切加工生产,迅速整顿整改。责任人:苟会平。 (二)严格落实汛期管理规定。2017年9月4日,区水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已切断了蓝华砂石场加工生产电源,确保禁采期(6月1日—9月30日)相关要求落到实处。责任人:苟会平。 (三)完善砂石场管理。由区水务局负责,责成蓝华砂石场在2017年9月10日前,完成场内运输便道控尘淋水设施添置,对出场车辆车身及轮胎进行冲洗;严格执行限运规定,不得夜间进行砂石销售运输扰民。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销售。责任人:苟会平。 (四)强化运输管理。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南充市交警直属三大队、区运管局配合,从2017年9月4日开始,现场派驻路政、交警、运管、文峰街道办城管人员,负责监管运输车辆按额定装载、封闭运输,防止车辆超限、冒载、损毁、污染路面。同时成立由交警、运政、文峰街道办事处城管办等组成的联合巡查执法组,对其砂石料场进行24小时监管。责任人:袁和平。 (五)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由区环保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文峰街道办配合,责成蓝华砂石场业主在2017年9月30日前按要求清理、修复洗砂洗石沉淀池,严防生产废水直排嘉陵江;添置独立污染物收集系统,对生活污水实行集中收集处理,不得直排直放。责任人:姚春。 (六)做好息访息诉工作。2017年9月4日,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环保局、文峰街道办等单位在联工社区组织周边群众20余人召开座谈会,向群众讲清砂石场停产整改、污染治理情况和整改要求等,及时妥善化解砂石场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蓝华砂石场已停止一切生产加工行为;二是区交通运输局、南充市交警直属三大队、区运管局、文峰街道办已向蓝华砂石场派驻路政、交警、运管、城管人员,并已成立联合巡查执法组,对砂石场进行24小时监管;三是相关部门和单位已召集群众代表召开息访息诉工作座谈会。 | 无 | |||||
14 | 信201709 01155 | 南充市顺庆区外小北街的“易拉客”烧烤店,噪声扰民严重。 | 南充市 | 噪声 |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易拉客”烧烤店位于顺庆区外小北街18号,工商营业执照上名称为“南充市顺庆区易拉客石锅鸡餐饮店”。该店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环保排污许可证,烟道未上顶,未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未签订餐厨转运协议,已于8月28日关门歇业。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何良永,直接责任人:刘劲松;协助单位:西城街道。 (一)开展约谈。区城管局、食药监局、西城街道等单位对“易拉客”业主进行了现场约谈,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 (二)严格执法。区食药监局针对“易拉客”未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向其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业整顿,取得许可后方能营业。区城管局针对“易拉客”噪声扰民问题展开了调查询问,并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 (三)迅速整改。“易拉客”业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积极改正。在果山街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自愿写下了《承诺书》,承诺自愿转行不再经营餐饮。 | 无 | |||||
15 | 信201709 01156 | 南充市的商混企业,包括兴达、时代、鸿基、筑誉、鼎固、固美、泰鸿、升兴、天瑞、蓝翔、同辉等30余家企业,无合法用地手续,无环评,建设噪声扰民。 | 南充市 | 噪声、其他 | 该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信访人举报南充市无环评、国土手续的商混企业数量为30余家,经各县(市、区)排查,实际全市(3区5县1市及经开区)共有商混企业93家,其中手续(含国土、环保、规划等)、资质齐备的25家,手续、资质不齐备的17家,无手续、无资质的51家。市辖三区范围内,手续、资质齐备的8家,手续、资质不齐备的13家(含信访人反映的:时代、宏基、筑誉、鼎固、升新、固美、蓝翔、同辉、兴达、天瑞等公司),无手续、无资质的5家(含信访人反映的:泰宏公司)。 目前,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已责令51家无手续、无资质的商混企业停产整顿;督促17家手续、资质不齐备的企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资质,并向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进行了移交;对手续、资质齐备的企业按照《南充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进行规范管理,达到环保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 | 是 | 责任领导:刘平,责任单位: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人:庞腾科)。 鉴于商混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及资质手续办理涉及住建、环保、国土、规划等部门,目前省、市尚无相关专项整治方案和具体措施,为规范全市商混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市住建局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南建【2017】98号)专题向市政府请示,市政府立即于9月7日召集市辖三区人民政府以及市住建、环保、规划、国土等部门会商,决定由市住建局及三区政府联合开展整治工作: (一)落实三个“一批”。 1.依法取缔一批。对目前无国土、规划、环保及资质审批手续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于2017年9月内予以取缔(包括高坪区南充都港相如建材有限公司、朝双建材经营部、西充安汉建材有限公司(原泰宏公司)、红光预制构件厂)。 2.停产限期整改一批。对目前国土、规划、环保及资质审批手续不齐备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给予3个月停产整改期限,对在整改期限内取得上述手续的,按相关规定颁发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和预拌砂浆备案,对在整改期限内仍未取得上述手续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取缔。 3.规范巩固一批。新、改建和原资质到期需延续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由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办理国土、规划及环保手续,并按无粉尘污染、低噪音生产、废弃物零排放的绿色环保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取得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 (二)实施限时降噪。 1.对现在具有资质(含环评手续)正常经营的企业,我们已联系环保监测部门,定于10天内对其白天、夜晚生产过程进行实地监测,如不达标,将立即责成限期整改; 2.对上述手续、资质不全的企业,按市政府9月7日议定的原则,已纳入停产限期整改范畴,我们将进一步监督其落实扬尘、噪音等环保措施。 | 无 | |||||
16 | 信201709 01171 | 南充市仪陇县日兴镇白塔村六社正在修建的大型搅拌站,属仪陇县润德建村有限公司,原材料露天堆放、粉尘严重,污水横流,建筑垃圾到处都是。 | 南充市 | 垃圾、大气 | 仪陇县润德建材有限公司商混站位于仪陇县日兴镇白塔村六社,国土、环保、资质证书等许可齐全,于2016年 9月正式投产。 在接此信访件前,2017年8月16日仪陇县住建局对其进行了检查,发现该搅拌站设置了四级沉淀池,但无边墙,暴雨天气容易浸漫。同时,出入口无冲洗设施设备,现场砂石露天堆放,清扫保洁力度不够,仪陇县住建局当即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润德建材于8月17日发布公告,停业整改。 在接此信访件后,9月2日上午调查组就进行了现场踏勘,发现润德建材已停业正在进行整改。但现场砂石原材料仅部分覆盖,大部分露天堆放,易产生扬尘;新设冲洗池的模板,料仓的钢构件无序堆放;润德建材正在设置沉淀池边墙,以防止暴雨天气发生浸漫。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涛;责任单位:仪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任领导:仪陇县住建局局长陈跃;责任人:仪陇县住建局副局长许洪能。 一、立案调查。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仪陇县环保局已于2017年9月4日向仪陇县润德建材有限司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仪环责改字〔2017〕090402号),并拟对其处罚款1万元。 二、强化整改。(一)治理污水横流。责令该搅拌站加大沉淀池的清理频率,并于9月4日前在沉淀池周边砌筑了边墙,防止暴雨天气发生浸漫;(二)加强清扫保洁。该搅拌站制定了保洁制度,加大了清扫保洁力度,对现场原材料进行了规整,租赁模板已清理退场,钢构件已堆放整齐,出入口的冲洗设备也已安装到位;(三)标本兼治降尘。该搅拌站已采取了临时降尘措施,对露天堆放的砂石原材料采用防尘罩全覆盖,并安装了临时洒水设备;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责令加快料仓建设,安装雾化喷淋系统,并将所有砂石料转运至料仓,由仪陇县住建局会同县环保局、日兴镇政府对其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恢复生产,由上述三家单位共同监督润德建材停产整改。该项工作计划2017年9月16日完成。 | 无 | |||||
17 | 信201709 01239 | 南充市西充县古楼镇初级中学污水一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周围环境。 | 南充市 | 水 | 2017年9月2日上午,县委常委、统战部长赵云强,副县长何俐带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走访和情况调查。经调查核实,西充县古楼镇初级中学(现更名为古楼镇小学)位于西充县古楼镇场口,占地面积约15亩,在校教职工和学生共计475人,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该校紧邻古楼镇污水处理厂,在2015年实施雨污管网工程后,生活污水统一通过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厕所污水囤积在化粪池,通过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但因化粪池预留沼气排放口开口过低、雨污分流不彻底,确实存在雨季雨水汇流进入化粪池,管网分流不及时,造成粪水外溢现象。 同时,还发现厕所围墙外面存在白色垃圾及部分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西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俐; 责任县级部门:西充县教体科局; 具体责任人:县教体科局局长蒲道林。 (一)完成短期整改 由教体科局负责,在9月5日前完成:1.督促古楼镇对雨水沟进行疏通,用砖修复排水沟的破损部分,实现雨污分流。2.新建承重式钢筋混泥土挡土墙,采取防溢处理措施,以防止外溢现象反弹。3.对该学校其他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4.督促古楼镇及时清理围墙外及校周边的白色垃圾和建筑垃圾。 (二)实现长效治理 1.由古楼镇负责对全镇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 2.由教体科局负责,对全校师生加强环保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师生环保意识,并长期坚持。 | 无 | |||||
18 | 信201****1240 | 南充市阆中市阆中市坤达山羊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粪便、垃圾直排,漫山遍野都是垃圾,臭气熏天。 | 南充市 | 垃圾、大气 | (一)关于“阆中市坤达山羊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粪便、垃圾直排”的问题,反映属实。经南充市农牧业局、阆中市农牧业局、环保局技术人员现场查看,坤达山羊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配套建设有粪污处理设施,其中:沼气池6口、每口20立方米,储液池1口、60立方米,干粪发酵棚100余平方米等。干粪交给附近种植大户作有机肥种植农作物使用,沼液用于灌溉场内种植的牧草,消纳土地40余亩。因业主管理不善,粪污排污口有粪污堵塞,排污口未加装盖板,致使偶尔有沼液溢出。除此外,坤达山羊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还存在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未经环境影响评审;二是由于周边环境条件发生变化,现防疫条件不合格;三是猪羊同场共养;四是已废弃圈舍及现养殖圈舍内外均有粪污未及时清理现象,圈舍周围杂草丛生;五是干粪棚棚顶未完全封闭。 (二)关于“漫山遍野都是垃圾”的问题,反映不属实。经现场勘验调查发现:在养殖场路边坡上有粪便污物约3平方米,养殖业主说是饲养员在推运粪过程中不小心倾倒一推车粪污未及时清除造成的,养殖场周边其它地方未发现粪污痕迹。 (三)关于“臭气熏天”的问题,反映属实。经南充市农牧业局、阆中市农牧业局、环保局、裕华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在养殖场旁边村级公路上(离圈舍5米内)现场感受,可闻到轻微臭味。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阆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提名人选张华同志,责任单位:阆中市农牧业局(局长寇银德,主办工作人员:周明富、颜跃)。鉴于该件属重复上访件,且正在整改落实中,阆中市政府经研究决定:继续按照已制定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直到全面完成整改事项。 (一)已完成整改事项。 1、合作社养殖场已完成整改事项。一是已完成养殖场停产,肉羊及生猪全部出售,清空了圈舍内所有的山羊和生猪;二是清理了倾倒在路边粪便污物;三是封闭了干粪棚棚顶;四是对废弃物及现养圈舍内外的粪污及周边杂草进行了清理;五是清理了粪污排污口堵塞物,对排污口加装了盖板。 2、阆中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阆环责改字[2017]179号)。 (二)继续推进整改措施。1、继续督导合作社对养殖场环保及防疫设施条件进行整改,待完善环保及防疫设施后、由业主申请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 2、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督促业主认真完成整改,督促相关乡镇及畜牧部门做好本信访事项处理的肉羊去向监管,防止养殖污染转移到异地,切实落实好养殖污染监督检查制度。 (三)全面公示公开。通过走访群众,公示调查处理过程和结果,充分接受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以实际行动和效果赢得群众认可满意。 (四)阆中市农牧业局对阆中市坤达山羊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粟强进行了约谈。 | 无 | |||||
19 | 信201709 01241 | 南充市西充县古楼镇初级中学污水一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周围环境。 | 南充市 | 水 | 经查,此件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六批交办信201****1239号信访事项内容完全一致。 2017年9月2日上午,县委常委、统战部长赵云强,副县长何俐带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走访和情况调查。经调查核实,西充县古楼镇初级中学(现更名为古楼镇小学)位于西充县古楼镇场口,占地面积约15亩,在校教职工和学生共计475人,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该校紧邻古楼镇污水处理厂,在2015年实施雨污管网工程后,生活污水统一通过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厕所污水囤积在化粪池,通过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但因化粪池预留沼气排放口开口过低、雨污分流不彻底,确实存在雨季雨水汇流进入化粪池,管网分流不及时,造成粪水外溢现象。同时,还发现厕所围墙外面存在白色垃圾及部分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西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俐; 责任县级部门:西充县教体科局; 具体责任人:县教体科局局长蒲道林。 (一)完成短期整改 由教体科局负责,在9月5日前完成:1.督促古楼镇对雨水沟进行疏通,用砖修复排水沟的破损部分,实现雨污分流。2.新建承重式钢筋混泥土挡土墙,采取防溢处理措施,以防止外溢现象反弹。3.对该学校其他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4.督促古楼镇及时清理围墙外及校周边的白色垃圾和建筑垃圾。 (二)实现长效治理 1.由古楼镇负责对全镇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 2.由教体科局负责,对全校师生加强环保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师生环保意识,并长期坚持。 | 无 | |||||
20 | 信201709 01282 | 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183号湘峰花园门口餐馆油烟机噪声扰民。 | 南充市 | 噪声 |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湘峰花园门口餐馆油烟机噪音扰民主要指“文兴粉馆”和“夫妻包子铺”两家餐饮店,所在居民楼共9层,一楼为店面餐馆,楼上为居民,位于湘峰花园大门口的左侧,证照齐全,均建立了《餐厨废弃特处置台账》。“文兴粉馆”距离大门口15米左右,“夫妻包子铺”与“文兴粉馆”中间仅一店之隔。“文兴粉馆”的油烟净化器和抽风机均安装在室外,外用铁皮封闭,开机后发出的声音确实较大;“夫妻包子铺”油烟净化器发出的声音虽小,但存在油烟机噪音扰民的现象。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何良永,直接责任人:姜建明;协助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建街道。 9月2日上午,区政府副区长刘向阳、区政协副主席李天祥分别带领区城管局、区食药局、新建街道等单位负责人现场制定并落实了整改方案。 新建街道向文兴粉馆发出了《整改告知书》,责令其即日停业整治,1天内更换完油烟净化设备,整改后经环保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开业,同时对“夫妻包子铺”一并进行检测。9月3日,“文兴粉馆”整改完毕,该店油烟净化器和抽风机已安装在室内,两家餐饮店噪声检测结果为合格。 | 无 | |||||
21 | 信201709 01283 | 南充市南部县新华路441号私人违建停车场,噪声扰民。 | 南充市 | 噪声 | 经查,南部县新华路441号为县机保局原办公院落,产权原属县机保局。2010年8月31日,县政府对新华路441号县机保局旧办公楼及国有空坝进行公开拍卖,邓刚竞得该宗资产并办理了房产证、土地证。2012年12月邓刚将竞得的县机保局旧办公楼出租给任金星,任金星将其改造为宾馆。因宾馆客人车辆和院内住户购车逐渐增多,引发住户与宾馆停车纠纷,院内住户从2015年7月起多次阻拦宾馆客人将车辆停入院内空坝。 (一)关于“新华路441号私人违建停车场”问题。 2016年3月,邓刚将院内空坝设置为停车场,并取得停车服务营业执照,实行有偿停车。邓刚竞得该宗资产所有权后在院内没有新建任何设施,未改变院落面貌,利用该院内空坝实行停车收费符合相关规定。 (二)关于“噪声扰民”问题。 由于该停车场停车对象多为宾馆客人,停车时间较晚,停车、取车过程中有鸣笛现象,影响周边住户休息。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南部县政协副主席何榕;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县规划建设局局长任旭勇、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敬益民、县环保局局长任勇、蜀北街道办事处主任张伦;直接责任人:县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周小宁、县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樊能文、县环保局副局长胡建国、蜀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谢珍芳。 一是规范管理。对业主邓刚进行了约谈教育,责令加强停车场规范管理,在停车场内和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了禁止车辆鸣笛警示标志,落实门卫随时提醒客人不得在院内鸣笛。 二是保障通行。加强规划建设管理,不得违法改变院内空坝现状,保障业主和院内住户合法通行权。 三是疏导解释。进一步做好业主和院内住户的停车矛盾调解工作,疏导双方情绪,促成息访息诉。 | 无 | |||||
22 | 信201709 01284 | 南充市顺庆区长丰巷西门市场长期堆放生活垃圾,脏乱臭,雨季污水横流,影响周边环境。 | 南充市 | 垃圾、水 | 经查,西门市场以及长丰巷、骏达小区等周边区域个别地方地面清扫不彻底,垃圾转运车清洗不及时散发臭味,长丰巷及其周边区域街巷存在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商家超摊经营现象,影响了周边环境。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责任单位:区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主要领导:邓登,直接责任人:李立忠;协助单位:区城管局、区西管办、西城街道。 9月2日上午,区政协副主席杨小虎带领区工商质监、城管、环卫、西管、西城街道等单位负责人到现场办公,制定落实了整改措施。 (一)立说立行扎实整改 区城管、环卫、西城街道、西管办迅速对西门市场、长丰巷、骏达小区及周边环境卫生和秩序进行了联合整治,彻底清扫清运了垃圾、杂物,冲洗了被污染公共区域,规范了公共区域的车辆停放,整治了超摊经营、骑门占道等影响市容市貌秩序行为,并督促商家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并签订责任书。目前,信访事项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二)明确责任充实举措 1.区城管局负责西门市场、长丰巷及周边区域的占道经营(包括临时占道餐饮点)、乱停乱放车辆和骑门占道的整治工作,负责协调交警部门对在主要街巷乱停放机动车的行为进行处罚; 2.区西管办负责对西门市场内环境卫生和秩序进行整治,清淘雨污管道,落实商家“门前五包”,取缔乱停乱放车辆和占道经营行为,通过广播、LED显示屏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市场内经营业主的环保宣传; 3.市环卫处负责加强清扫保洁,加大垃圾转运力度,做好垃圾转运车辆的清洗工作; 4.西城街道办负责西门市场周边街巷垃圾池的清洁、清理和废弃物的清运工作;协助整治占道经营、超摊经营和乱停乱放车辆;督促西门市场及周边商家履行“门前五包”责任。 | 无 | |||||
23 | 信201709 01285 | 南充市顺庆区西湖街农贸市场蔬菜垃圾到处乱扔,臭气熏天;文明街的水果摊噪声扰民,垃圾乱丢;文峰街老村口餐馆清洁铺面污水散排。 | 南充市 | 垃圾 | 经查: (一)关于反映“西湖街农贸市场蔬菜垃圾到处乱扔,臭气熏天”的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的西湖街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市场管理方为节约管理成本,聘请的保洁人员少,日常管理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市场内垃圾遍地、臭气熏天。 (二)关于反映“文明街的水果摊噪声扰民,垃圾乱丢”的问题。经查,南门水果市场是顺庆区唯一的水果批发集散地,由于该市场水果交易量较大,进出的人员、车辆较多,各种声音嘈杂,商贩在交易时产生的大量果皮以及包装纸等废弃物,随意丢弃堆积在人行道上,存在噪声扰民、垃圾乱丢的情况。 (三)关于反映“文峰街老村口餐馆清洁铺面污水散排”的问题。老村口餐馆由于下水管道堵塞,在清洗自己铺面时,为了图自己方便,将清洗铺面的污水直接排向街面,影响群众出行,存在污水散排情况。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何良永,直接责任人:姜建明;协助单位:区工商质监局、东南街道。 (一)“西湖街农贸市场蔬菜垃圾到处乱扔,臭气熏天”问题的整改情况。1.及时约谈了西湖街农贸市场管理方,通报信访投诉情况,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市场管理方签订了《市场管理承诺书》,清理了市场内各类废弃物、垃圾和乱堆码杂物,冲洗了地面,清洗所有摊位台面、立面,清扫市场雨棚,清除乱张贴牛皮癣,梳理私拉乱接电线;2.完善了市场功能分区,规范了市场内停车区域;对市场内部分经营户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劝导、教育,督促西湖街农贸市场业主与商铺、摊位经营业主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3.市环卫处增派清扫保洁人员并增加垃圾转运次数。 (二)“文明街的水果摊噪声扰民,垃圾乱丢”问题的整改情况。1.区城管局东南执法大队立即对南门水果市场的商贩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商铺负责人守法经营,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叫卖、揽客,一经发现,坚决依法处理。同时,执法人员向商家下发了《告知书》,告知商铺在使用车辆时禁止乱鸣笛,做到文明经营,同时劝导顾客不要大声喧哗;2.市环卫处加大了对文明街的清扫保洁力度,积存垃圾已全部清运。同时,每天安排环卫工人9名、转运工人2名专门负责文明街的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工作,要求环卫工人每日巡回进行清扫保洁,垃圾转运必须日产日清,确保文明街及其周边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3.东南执法大队和社区加派了巡查、劝导人员,每天凌晨5时开始,对水果市场及周边区域进行轮流值守,维持秩序。 (三)“文峰街老村口餐馆清洁铺面污水散排”问题的整改情况。区城管局及时约谈了文峰街老村口餐馆负责人,要求其对污水散排问题进行整治,并按照《南充市顺庆城区门店业主“门前五包”责任承诺书》相关要求履行“门前五包”责任。该店负责人立即进行了整改,疏通了堵塞的下水道,对店门口的街面进行了彻底冲洗,并写下了承诺书,保证以后不乱排污水。 | 无 | |||||
24 | 信201****1286 | 南充市营山县西月湖锦湖山庄粪便、油污、废水直排湖中;营山县东门农贸市场禽畜等废水直排东门河;营山县流儿桥至白鹤桥河段污染特别严重。 | 南充市 | 水 | (一)关于反映“西月湖锦湖山庄粪便、油污、废水直排湖中”的问题。 经查,西月湖锦湖山庄实际名称为名称为营山县景福餐厅,位于营山县西月湖内,2012年开业,有工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中餐及茶水服务。建设有沼化池,粪便、油污、废水经初步沉淀及简易处理后排入西月湖中,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备案,污染治理设施未完全建成投入营业。经监测,外排废水COD、氨氮、总磷超过排放标准,属于超标排放。信访人反映属实。 (二)关于反映“东门农贸市场禽畜等废水直排东门河”的问题。 经查,东门农贸市场位于县城盐市街23号,紧邻南门河,占地面积3400平方米,是我县最大的农贸市场,为周边4.3万人提供生活服务,主要经营蔬菜、肉食、禽及禽蛋、粮油、水产、干杂等农副产品。市场内有4家活禽宰杀经营户以及6家水产经营户,其废水通过地下沉水井排入公厕下的化粪池,然后排入南门河。信访人反映属实。 (三)关于反映“营山县流儿桥至白鹤桥河段污染特别严重”的问题。 该问题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南充的第四批201****0023号、第十四批201****0060号、第十九批201****5024号、第二十一批201****7042号信访事项所反映问题的主要内容相同,属于连续5次重复举报,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经查,营山县流儿桥至白鹤桥河段属南门河与北门河下游,造成污染特别严重的主要原因为: 一是营山县城区污水日排放量为2.8万吨,已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仅1.5万吨,处理能力不足;二是营山县城老城区污水收集不彻底,沿岸部分截污口未接入污水处理管网,与雨水混合排入河道;三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到本世纪初,由于城市管理粗放,城市规划建设不科学,部分居民在南门河两岸纷纷建房,并实施了南门河部分河段盖河建房工程,影响黑臭水体治理及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未能彻底根治南北两河污染;四是部分居民私自将排污管接入雨水管,直接排入河道。以上原因是导致流儿桥至白鹤桥河段污染特别严重的根本原因,加之营山县常年严重缺水,境内无大江大河,导致水生态自净功能脆弱,河流污染严重. | 是 | (一)关于西月湖锦湖山庄粪便、油污、废水直排湖中问题的处理。 责任县级领导:县政府副县长:杨素梅;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县城管执法局黄永强、县环保局吴绍刚。 1.责令停业。县环保局于9月3日向业主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告知书》(营环责停告字〔2017〕0903-01号),要求立即停止营业,待污染治理设施建成经验收合格并备案后,方可恢复经营活动。 2.限期整改。县环保局于9月4日向业主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业主立即停止排污,于7日内完成油烟治理、30日内增加隔油设施和污水处理系统,完成废水治理。业主方已于9月4日安装了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完成了油烟治理,同时正按照整改要求积极推进废水治理措施。 3.强化监管。由县广场所负责对该业主的停业情况进行监管,整改未完成前不得经营;由县环保局负责对业主的整改措施进行督促和监管,并负责整改完成后的备案验收工作。 (二)关于东门农贸市场禽畜等废水直排东门河问题的处理。 责任县级领导:县政府副县长:梁红光;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县市监局黄建泉、县环保局吴绍刚、县水务局黄刚、县住建局蔡斌、县经科局黄建国、县两河办黄长春、绥安街道办高政权、县目标办张业。 1.停业整改。由市监局负责,从9月4日起,暂停东门农贸市场活禽宰杀区的营业活动,暂停时间为6个月。 2.强化治理。由两河办负责,从9月4日起,6个月内,新建日处理10吨的一体式污水处理站及收集管网,对市场内活禽屠宰、水产经营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置后,再达标排入南门河。 3.加强宣传。由市监局负责,绥安街道办配合,通过电视、报纸、宣传单发放等方式,加强对经营业主及城区居民环境保护宣传,提高经营者及城区居民环保意识。 (三)关于营山县流儿桥至白鹤桥河段污染特别严重问题的处理。 责任县级领导:县政府副县长:何铮;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县水务局黄刚、县环保局吴绍刚、县住建局蔡斌、县两河办黄长春、营山县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刘兴国。 鉴于该信访事项与前4次举报的南北两河污染问题完全一致,县委、县府已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正在有序推进,决定督促按原方案执行。 1.科学编制方案。为彻底治理南北两河污水直排,污染严重的问题,营山县人民政府已确定国家地理信息测绘局第三调查大队对南北两河污水管网进行摸底勘察,查清污水源头,计划于9月1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荣甫牵头,组织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启动编制“南北两河黑臭水体治理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8月底前向省发改委作了专题汇报,计划于2018年形成正式方案。 2.全面实施河长制。按照“一河一册”、“一河一案”整体布局,让河长制六项基本内容落实到每一条河流、每一级河长(段长)的实际工作中。将河长(段长)的工作职责、内容、河段范围、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制成公示牌悬挂相对应的河道(岸)醒目位置,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让“河长制”功能真正落地生根。三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主要实施以下工程措施对县城北门河流儿桥段进行治理。北门河跨拱桥至大平桥河段的14处雨污混合排口整治工程;日处理能力1.5万吨的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南门河及走马岭河沿线的3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工程;观音桥至污水处理厂河段的综合整治工程。 | 无 | |||||
25 | 信201709 01287 | 南充市南部县垃圾处理厂大气和水污染影响周围居民。 | 南充市 | 垃圾 | 该信访事项与信201****5294号、信201****0190号信访事项反映问题属同一事项,系重复信访件。 经查,南部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位于肖家乡匹驴寺村,建设管理模式为BOT。该厂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渗滤液以“物理处理+生化处理+膜处理”工艺综合处理。2015年10月,该厂启动渗滤液处理站扩容升级改造;2017年7月,渗滤液处理站完成运行调试工作,目前已实现了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8月26日,南充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垃圾处理厂排放废气及周边住户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南部县环境监测站对县城垃圾处理厂废水总排放口及两处地下水监测井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垃圾处理厂废气、废水及地下水排放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南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蒲冠舟;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敬益民、县环保局局长任勇、肖家乡党委书记梅丁元;直接责任人:肖家乡乡长王淞、县环保局副局长胡建国、县整治办专职副主任赵俊阳。 (一)目前整改进度。清运除臭方面。已全面清除了堆放在垃圾填埋场外的垃圾,路面全部冲洗干净,并通过覆盖作业和大面积喷洒除臭药剂,彻底根除了臭气散发源头。拆迁安置方面。已完成拆迁安置项目用地的“三通一平”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堡坎、水沟、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其中10户拆迁农户已完成新迁住房主体工程建设,其他搬迁户建房正有序开展。饮水保障方面。垃圾处理厂周边250户住户已完成城区自来水安装。隔离防护方面。垃圾填埋场大坝下游已完成300株隔离树栽植。 (二)有序推进整改。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落实专人负责垃圾运输过程管理,严格管控垃圾沿途抛洒和不按要求倾倒现象。二是督促落实整改。加大杀菌除臭力度,购置专用车辆强力喷洒药物杀菌除臭;最大限度减少垃圾裸露面,每天作业结束后对作业面用土覆盖,有效防止臭气扩散。三是加快拆迁安置。扩大拆迁安置范围,新建安置小区2个,规划安置68户。四是确保饮水安全。启动实施垃圾填埋场周边小河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安全饮水工程,确保周围群众饮水安全。五是建立绿色屏障。加快推进垃圾填埋场大坝下游植树造林工程,尽快建成隔离防护林带。六是强化信息公开。定期对垃圾处理厂的大气、地下水、排污等情况进行监测,将检测结果予以公开发布。 | 无 | |||||
26 | 信201709 01288 | 南充市南部县生活垃圾处理站直接将垃圾堆放在场内,污水不净化直接排放河里。恶臭空气影响周边村民。 | 南充市 | 垃圾 | 该信访事项与信201****5294号、信201****0190号、信201****1287号信访事项反映问题属同一事项,系重复信访件。 经查,南部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位于肖家乡匹驴寺村,建设管理模式为BOT。该厂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渗滤液以“物理处理+生化处理+膜处理”工艺综合处理。2015年10月,该厂启动渗滤液处理站扩容升级改造;2017年7月,渗滤液处理站完成运行调试工作,目前已实现了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8月26日,南充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垃圾处理厂排放废气及周边住户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南部县环境监测站对县城垃圾处理厂废水总排放口及两处地下水监测井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垃圾处理厂废气、废水及地下水排放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南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蒲冠舟;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敬益民、县环保局局长任勇、肖家乡党委书记梅丁元;直接责任人:肖家乡乡长王淞、县环保局副局长胡建国、县整治办专职副主任赵俊阳。 (一)目前整改进度。清运除臭方面。已全面清除了堆放在垃圾填埋场外的垃圾,路面全部冲洗干净,并通过覆盖作业和大面积喷洒除臭药剂,彻底根除了臭气散发源头。拆迁安置方面。已完成拆迁安置项目用地的“三通一平”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堡坎、水沟、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其中10户拆迁农户已完成新迁住房主体工程建设,其他搬迁户建房正有序开展。饮水保障方面。垃圾处理厂周边250户住户已完成城区自来水安装。隔离防护方面。垃圾填埋场大坝下游已完成300株隔离树栽植。 (二)有序推进整改。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落实专人负责垃圾运输过程管理,严格管控垃圾沿途抛洒和不按要求倾倒现象。二是督促落实整改。加大杀菌除臭力度,购置专用车辆强力喷洒药物杀菌除臭;最大限度减少垃圾裸露面,每天作业结束后对作业面用土覆盖,有效防止臭气扩散。三是加快拆迁安置。扩大拆迁安置范围,新建安置小区2个,规划安置68户。四是确保饮水安全。启动实施垃圾填埋场周边小河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安全饮水工程,确保周围群众饮水安全。五是建立绿色屏障。加快推进垃圾填埋场大坝下游植树造林工程,尽快建成隔离防护林带。六是强化信息公开。定期对垃圾处理厂的大气、地下水、排污等情况进行监测,将检测结果予以公开发布。 | 无 | |||||
27 | 信201709 01289 |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南路王朝运业违章搭建租给托运部和卖摩托车的,噪声扰民。 | 南充市 | 噪声 | (一)关于违章搭建问题。四川王朝运业有限公司于1991年10月注册成立, 1995年该公司收购原南充市针织三厂及其使用土地,共计22.5亩。2008年地震后,该公司对原厂房进行拆除并修建彩钢棚用于出租、经营。现彩钢棚下有3家电瓶车销售商户,旁侧门面有1家托运部。 2017年9月5日,南充市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局复函市城管执法局,人民南路244号王朝运业搭建的彩钢棚未在城管部门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城管局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和社区干部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笔录反映王朝运业彩钢棚无任何规建手续。 (二)关于噪声扰民问题。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和会商研究,确认噪声系王朝运业及其相邻托运部搬运装卸货物产生,噪声扰民情况属实。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献丰;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顺庆分局,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蒋才胜,直接责任人:任斌;协助单位:区城管局、商粮局、西城街道。 9月2日上午,副区长张益萍、刘向阳、李献丰带领西城街道、区城管局、顺庆运管分局、区商粮局等部门到现场办公,制定并落实了整改措施。 (一)启动立案程序。针对王朝运业违法搭建,区城管局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王朝运业在2017年10月底前自行拆除,如到期后仍未整改,将依法强制拆除。西城街道办配合城管部门做好宣传动员,及维护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 (二)整改规范经营行为。相关部门要求托运部及相关商家在经营活动中坚决做到以下几点:1.对作业引起的扬尘要进行洒水处理;2.禁止使用大型叉车;3.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工人作业时不得高声喧哗;4.禁止车辆鸣笛;5.严格限定作业时间,夜间23:00至次日凌晨6:00一律不得转运、装卸货物以及其他形式制造噪音,禁止货运车辆驶入,由城管、街道加强夜间巡逻。 (三)严格加强日常监管。1.在作业区域张贴“消防通道禁止停车”、“本区域禁止鸣笛”等警示标牌;2.西城街道办安排街道干部带班,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加强日常监管,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处理。 (四)深入宣传教育。区商粮局、西城街道办事处、新生街社区对托运部进行集中约谈和宣传教育,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服从行业部门管理,依法依规经营;顺庆运管分局督促托运部对货车司机进行安全文明驾驶、文明操作教育。 | 无 |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04:49: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