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监局田获局长就实行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到黔西南州调研
3月23日,省环监局田获局长就实行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到黔西南州开展调研,组织州县环保部门领导干部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为省厅制定监测监察执法“双垂管”方案建言献策。州环保局余高品书记、陈先华局长、兴义市环保局部分班子成员及州环监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座谈会,并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发表意见。
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这是***在生态环保领域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对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是改革完善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实现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大举措。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后,田获局长认为,环保监管执法是一个牵涉面甚广的交叉领域,环保部门与当地政府之间、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甚至环保部门内部各单位之间的职能与责任边界并不清晰,垂管方案必须科学设计、统筹考虑,既要维护好地方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又要保证环境监察执法的独立性,同时,还要充分调动环保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田局长指出,贵州是实行监测监察执法“双垂管”的试点省份,今年之内必须要全部完成,环保监管执法存在复杂性,在推行环境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时,须慎之又慎,认真做好操作层面的具体的制度设计,审慎解决好基层提出的各类问题。
田局长最后要求,州、县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要在各级环保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履职,继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并同时做好日常工作的衔接,防止工作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