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地方税务局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2018年第3号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高青县地方税务局
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2018年第3号
淄博胜固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1:高青县地方税务局田镇中心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高田镇地税税通〔2018〕4003号
高青县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25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23:05: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