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宗委三个匡匡在全州开展少数民族古籍传承人建档立卡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古籍文化工作,州民宗委结合地域实际,采取措施对全州少数民族古籍传承人开展建档立卡工作。
一、强化建档条件。一是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少数民族古籍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项遗产10年以上),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二是在该项少数民族古籍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三是已入选该项目的县级少数民族古籍传承人;四是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二、规定建档范围。一是传承民族古籍具有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二是传承少数民族古籍以书籍、铭刻、文书、讲唱等4类传承人为重点对象。
三、强调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少数民族古籍传承人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关键。因此,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传承人所在单位、少数民族古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建档立卡、审核等环节,确保少数民族古籍传承人的代表性;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履行告知义务。在开展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少数民族古籍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