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实施三项谈话制度
本报讯 近年来,福贡县认真实施领导干部了解情况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三项”谈话制度,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政从政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自2003年以来,福贡县按照中央、省、州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结合地方实际,先后制定并出台了《福贡县实行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管负责人谈话制度》、《福贡县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教育制度》等“三项”谈话制度。谈话制度从“谈话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谈话的范围、对象、内容,谈话的时间、方式以及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在实践中随时注意工作动态、了解干部情况,确定谈话人,排列被谈话对象。实施任职谈话,要求个人写出《廉政承诺书》,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始终把实行干部谈话制度作为全县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狠抓组织落实。该县从2003年起至今年11月止,共对2人实施了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对111人实施了任前廉政谈话,写出个人《廉政承诺书》111份,对9人实施了诫勉谈话。 通过实施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做到关口前移、谈话提醒、防微杜渐,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自觉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