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对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阶段工作进行再部署
7月8日上午,州政府副州长周玉仁在盘江宾馆贵宾楼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阶段各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州政府副秘书长陈勇,州安监局、州能源局、州公安局、州工信委、州发改委、盘江煤监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兴义、兴仁等六个产煤县(市)政府分管副县(市)长、工特(工科)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周玉仁通报了7月5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会的情况,传达学习了汇报会的有关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好7月5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会议精神,切实开展好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阶段各项工作。
周玉仁强调,全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自查自纠和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系统、彻底排查整治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前一阶段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注重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全面检查督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重点抽查、***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持续***、一盯到底。要坚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复产必须进行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各县(市、区)、州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并将开展情况上报州安委会办公室。
周玉仁要求,重点检查阶段,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全面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重点加强对已关闭和停产整顿、整合技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抽查复查。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存在的问题,州综合督查组和州专项检查组要立即对有关地区和行业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并按时上报有关情况。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发动,各级宣传部门要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动员和引导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