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50年西藏妇女地位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变
昔日花木兰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女驸马》中冯素珍女扮男装参加科举考试。如今的西藏,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发展中的西藏也给广大妇女提供了施展才华和能力的大舞台,广大妇女以积极进取的姿态、开放的眼界、高昂的热情融入到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潮流中。
妇女权益得到保障
1980年,西藏自治区政府正式宣布废除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的婚姻形式,一夫一妻的合法婚姻有力地保障了妇女的权益。1994年,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1995年,北京举办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男女平等被列为我国基本国策,为妇女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进入新世纪,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妇女参政议政积极性高
在旧西藏地方政府的法典中,明文规定:“勿予女子以议论国是之权利”,“奴隶与妇女不许参与军政事宜”。
如今,西藏十分重视妇女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积极大胆地选拔女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并加大对后备妇女干部的交流、培养、实践锻炼力度等。妇女主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参政议政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干部比例逐年提升。目前西藏妇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38%,比上世纪90年代中期提高了7个百分点;自治区级四大班子均配有女干部,地县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80%以上。自治区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的比例均在20%以上。
妇女成经济社会建设重要力量
如今的西藏,妇女的就业领域越来越宽,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就业层次不断提高,她们当中有女专家、女学者、女医生、女企业家、女经济工作者、女法官、女律师、著名女登山家等。
截至2008年底,西藏妇女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46%以上。广大农牧区妇女积极学文化、学技术,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涌现出了一批致富带头人、种植养殖专业户;一些农牧区妇女积极参与劳务输出,在增加收入的同时,学到了更多的文化科技知识,掌握了新的劳动技能,也开阔了眼界。农牧区妇女劳动力已占农牧区劳动力总数的60%以上。
妇女保健水平得到极大提高
民主改革以来,西藏妇女保健工作发展迅速,妇女的身心健康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怀。建立健全了三级妇幼保健网,医疗条件不断改善,培养了大批的妇幼保健人员,妇女健康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特别是1995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以来,各级卫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律和相关政策法规,认真落实中央对西藏农牧民实行的免费医疗特殊优惠政策,尤其是对住院分娩的农牧民产妇实行优惠鼓励政策。
妇女文化素质大幅度提高
西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女性受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多。随着科教兴藏战略的实施、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女性受教育权利得到更为切实的保障。截至2008年底,高校在校女生近一半,成人妇女识字率达到78.7%。
如今,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等不同类型的教育中女性占相当大的比例。西藏教育事业的发展,为西藏培养了大批优秀的女律师、女气象学家、女博士、女警官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还有计划地组织农牧区妇女进行扫盲教育、实用科技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优秀妇女到对口援藏省市考察学习,开阔眼界,带回了新的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