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五必签措施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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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2日发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5月以来,市财政局针对采购项目信息,采取“五必签”措施,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一是采购需求必签。采购什么、对供应商有何要求,采购人在需求公示中要依规完整表述并须签章。二是采购文书必签。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直接依据和评审依据,采购人必须签章。三是中标结果必签。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采购人从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须签章。四是采购合同必签。采购合同明确了采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是履约验收的依据,采购人和供应商均须签章。五是履约验收必签。履约验收是保证采购质量、开展绩效评价、支付采购资金的依据,为明确责任,验收人员必须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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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16:14:1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