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治本安全观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立足职能,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召开了全体干部“扫黑除恶”行动部署会,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行动批示的精神,同时传达上级相关会议要求。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社区矫正股,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
二是科学部署,落实到底。要求社矫股、各司法所就“两类”特殊人群中“涉黑涉恶”人员开展甄别、排查走访工作,同时收集当地干部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反映,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做到定位精准、落地落实。
三是深挖线索,建立台账。以基层司法所为单位,充分发挥身处基层一线,与群众“零距离”、“接地气”的优势,在对“两类”特殊人群开展针对性排查的基础上,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构建起人人参与“涉黑涉恶”排查的大网。根据排查结果,建立统一的台账,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动员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线索一条,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信息情报战。
四是全面落实,做好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按照省市部署于4月1日全面铺开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与金湾区法院刑庭对接案件受理法律援助指派工作,并根据市司法局和市中院文件指引,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刑事案件法律帮助机制建设,争取在2018年底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全面实施并运转顺畅,为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五是部门联动,信息共享。作为司法行政部门,主动和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接联动,在日常工作及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大整治活动过程中,凡是发现有相关涉及黑恶势力的情况或线索,及时向公安等部门共享信息。同时,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涉黑涉恶举报渠道,对举报信息进行初步核实后交由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