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提升省级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近日,市纪委市监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科学配置、有效整合纪检监察资源力量,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提升省级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工作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实行派出体制,统一授权,规范职能职责。明确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为派出机构,在市纪委市监委、省级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根据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监察措施。
实行归口管理,统筹监督,规范工作运行。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和案管室分别集中管理涉及各省级经济开发区市管干部的相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逐一登记编号,建立管理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指导省级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培养和选拔工作。明确市纪委市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省级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明确一个监督检查室负责统筹、指导、检查和督促全市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的监督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联系指导的监督检查室可统筹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的人员力量,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专项监督或联合监督执纪。
实行指定办案,提级审理,提升工作质效。市纪委市监委定期召开问题线索分办及处置专题会,由联系指导的监督检查室结合省级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特点专长,组建若干个核查组,针对问题线索的具体情况,指定其中一个核查组办理或几个核查组联合办理,或者指定某个纪检监察工委办理。对涉及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辖区域内的案件,由市纪委市监委审理室审理。审理意见确定后,由省级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履行处分及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等程序,并督促被处分人所在单位按规定执行。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后,按规定将审理形成后的材料装订成审理卷,与文书卷(程序卷)、证据卷,一并规范存档。(施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