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公安局教育局深入推进消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4月26日上午,兴义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向各乡镇(街道办)派出所、教育辅导站、市直中小学、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兴公通[2011]19号),就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进行了精心安排,对有关组织领导、建设目标等重点事项作了周密部署。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联合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及黔西南州公安局和黔西南州教育局《转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兴义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结合本市学校实际情况,联合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为强化对全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兴义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特成立了联合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毛文波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雷乃国和市消防大队大队长隆爱云担任,市消防大队副大队长罗正学、市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龙云、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李国富及市消防大队参谋张国兴为领导小组成员,设办公室在市消防大队副大队长室。《通知》明确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兴义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相关文件、方案,组织指导相关活动的开展,发现和宣传典型学校,开展检查调研,组织召开“现场会”,迎接上级检查等工作,为全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通知》要求,全市各公安派出所、教辅站和中小学要全面部署,各司其职,深入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一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在去年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摸底调查,特别针对此次创建活动,要对消防基础设施差的学校重点帮扶,基础较好的要大力支持。各教辅站应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突出本地特色,在本地选择一所基础设施较好的学校(幼儿园),设立乡镇一级的“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二是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务必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与,按照创建活动考评标准完善软、硬件设施。有条件的单位可借鉴其他学校的成功做法,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成为活动中的精品工程;三是市消防大队和教育局要各自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积极争取政府大力支持和投入。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消防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活动,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创建活动,消防大队要发挥资源优势,派驻官兵担任辅导员、组织消防演练、开放消防教育基地、建立宣传平台等;四是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拟定于今年9月在兴义中学、赛文学校、坪东小学、安达宝贝星幼儿园召开全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现场会,市公安局、教育局将选择做得最好的学校报上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争取创建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据了解,兴义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目前已拟定了兴义中学、赛文学校、坪东小学、安达宝贝星幼儿园作为全市首批“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重点,严格按照《贵州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考核评定标准》落实各项工作,预计在今年6月份完成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和达到考核标准,9月份召开全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现场会并作经验交流,充分做好迎接省、州、市检查组的检查考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