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启动物价上涨与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生活补贴发放联动机制
日前,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物价上涨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生活补贴发放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以一个季度为周期,当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季度同比平均指数出现上涨时启动联动机制,季度同比平均指数每上涨1个百分点(含不到1个百分点),在下一季度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季度10元。启动联动机制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其中开发区由区财政全额负担。
据市有关部门统计,今年第一季度,我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季度同比平均指数上升10.3个百分点,按市政府文件规定,开发区一季度应对582名城镇低保居民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402万元。考虑到农村低保居民生活水平同样受到物价上涨影响的实际情况,经管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补贴范围扩大到农村低保人员,一季度共向城镇和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42.933万元,同时,规定在以后启动联动机制时,将农村低保居民纳入联动范围,享受与城镇低保居民同样的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