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藏医学院与西藏阜康医院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2017年2月17日,西藏藏医学院与西藏阜康医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签字暨临床教学医院挂牌仪式在西藏阜康医院妇产儿童分院隆重举行。仪式上,西藏藏医学院院长尼玛次仁与西藏阜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代表各自单位在西藏藏医学院与西藏阜康医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并与西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拉萨市卫生局相关负责领导共同为“西藏藏医学院临床教学医院”揭牌。
西藏藏医学院与西藏阜康医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正式签字生效、西藏藏医学院临床教学医院正式挂牌成立,这意味着我区医教协同发展模式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这是一次新的尝试与探索
西藏藏医学院是一所集产学研于一体的民族传统医药高等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唯一单独设置的藏医药高校,在27年的办学实践中,坚持“秉承传统、开拓创新”的办学理念,不断致力于传承藏医药学术和文化,历史悠久、特色突出,师资力量雄厚,为我区乃至全国藏医药教育和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西藏藏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米玛说,此次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和临床教学医院的正式挂牌,是教育机构与医疗机构高水平、全方位的深度合作,是根据医院发展和培养人才的需求,不但解决了部分学生的实践教学“瓶颈”问题,而且对于医院的长足发展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这是一次新的尝试与探索。西藏阜康医院发展至今,其企业规模、管理方式方法和医疗实力等,都有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我们合作双方本着‘藏西医结合,传统与现代优势互补’的理念,也希望以后过去实习和见习的学生能够打开思路、开拓眼界,从民营医院的运转和思路模式中得到启发。”
米玛表示,此次合作,不但是一件有利于双方合作共同进步的好事,更是有利于广大西藏百姓身体健康的大事。随着双方合作的不断深入与进步,必将为共同推动西藏医学教育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合作提升民营医院水平
西藏阜康医院是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经自治区卫生厅批准成立的西藏首家民营医院,为区内首家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心,2007年2月被中国民营医疗机构协会评为“百姓明明白白就医、全国诚信示范医院”,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西藏阜康医院董事长王斌告诉记者说,双方合作的建立,不仅为人才培养提供临床教学基地,同时有助于提升民营医院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整体医疗水平。此外,为培养应用型医学人才,西藏阜康医院特在西藏藏医学院设立了30万元助学、助教基金,这些资金在支持医教协同发展方面,发挥着最基础和关键性的作用。主要用于帮助学习优秀但家境贫寒的学生和鼓励辛勤耕耘的优秀教师。
医教协同发展 实现资源共享
据了解,此次合作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精神,为了深化我区医学教学改革,促进医教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探索符合医学人才培养客观规律的培养模式,加速医院向“学院型医院”转型,促进西藏高等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双方将在良好合作和互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全面、长期、深入、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重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医疗服务等方面开展长期合作,为促进医教协同发展,提升双方在医疗、科研、人才培养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水平,培养应用型医学人才,为西藏医学教育和卫生医疗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