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工商系统加强执法办案人才库管理
据西藏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为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充分发挥执法人才的骨干作用,促进全区工商系统执法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结合执法办案队伍实际,日前,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办案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出台,执法办案人才库管理纳入西藏自治区工商局的人才管理。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办案人才库(以下简称执法办案人才库)以全区工商系统执法办案人才资源为基础,重点集聚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和执法办案能手,加强对全区执法办案人才的选拔、管理和使用,充分盘活既有执法办案人才资源,为执法办案工作提供坚强的人力保障和广泛的智力支持。执法办案人才库管理按照“公开选拔、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统筹使用、加强培养”的原则组织实施。
入库人员面向全区工商系统在职在编的公务员中选拔,入库人员由各级工商机关逐级上报审核,由地市工商局会同人事部门确定本地推荐人员,报区局竞争执法处会同政工人事处组织审核确定。
入库人员采取单位推荐和自主报名两种方式。入库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工商系统工作3年以上,监管执法领域工作不少于2年,实践经验丰富,熟悉工商工作;并且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条件。
西藏自治区工商局对执法办案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执法办案工作的需要及执法办案人才库人员的工作表现,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原则上定为三年)予以调整和补充,确有需要时可以即时进行调整。自治区工商局对执法办案人才库人员实行统一调配和使用,充分发挥入库人员的专业特长,加强对人才库人员的培养。
西藏自治区工商局将每年对人才库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加强对人才库人员的激励和奖励机制。各地在配备执法办案设备时优先考虑人才库人员;对工作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人员自治区工商局将予以表扬和奖励,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优先考虑;对执法办案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符合立功受奖条件的按照立功受奖有关规定申报、表彰奖励;对入库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定为副主任科员及以上级别。依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执法办案人才库逐步确立体现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的职业发展通道,分类录用、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突出对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持续激励,更好调动公务员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