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近年来,我区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主要抓手,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加强管理,不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预算管理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提高至21%。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功能。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健全支出进度通报考核和约谈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初步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研究自治区和市(地)、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推进完善自治区对下财政管理体制。研究调整自治区与市(地)、县区收入划分。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制度,重点向高寒、偏远、贫困、边境地区倾斜。
税收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扎实推动营改增试点运行、环境保护税开征、企业所得税实施办法修订等工作。制定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23类65项具体措施,全面实施权责清单制度,促进征纳“双向减负”;持续提升“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品牌影响力,推出43项便民措施,实现99个涉税事项“全区通办”;2017年,全区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成绩较上年提升4个位次,被列入全国明显进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