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节能降耗工作位居全市前列
济阳县坚持走“发展与节能同步、开发与节约并举”的路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段,强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2009年万元GDP能耗1.02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5.91%,比2005年下降18.4%;“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83.6%,超时间进度3.6个百分点,取得了经济发展与节能降耗的双赢。在近期召开的2009年度济南市节能考核表彰大会上,济阳县荣获“济南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位居全市十一个县(市)区前列。
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激励约束,建立了政府部门推动、企业主动参与的节能长效机制。在县统计局设立了能源统计岗位和专职统计人员,定期公布各镇(街道)和重点企业的能耗数据。为县质监局配备了能源计量检测工具,对重点企业实行定期检测,充分发挥预警作用。对县域内企业耗能情况进行了集中专项检查,关停取缔“十五土小”企业37家。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把节能目标任务量化、细化,作为一性硬性约束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和20家重点用能企业,纳入了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半年考核、年终兑现,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的 “一票否决”。健全有利于节能降耗的经济调节机制。认真执行有序用电、差别电价、脱硫电价、超能耗加价等政策,出台了《2010年济阳县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逐年增加。2009年实际落实节能专项资金740万元,落实节能技术研发资金215万元, 支持重大节能项目建设、技术改造、技术与产品推广、节能宣传培训与表彰奖励,使节能工作初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坚持“增能靠节能”的原则,通过狠抓四个一批,不断挖掘节能潜力。对全县77家年综合能耗5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企业进行了能源普查,筛选出20户耗能较高的企业,定期进行监察,凡不达标企业强制停产、限期改造,改造后仍不达标的列入淘汰类范畴,执行差别电价等淘汰类政策。重点开展了燃煤工业锅炉、余热余能利用、“三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筑节能和新型墙材等节能工程。对落后生产设备进行废毁处理,进行一批循环经济试点进行积极的探索。把济北经济开发区作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把孙耿、仁风、崔寨三镇作为循环经济试点镇,把热电厂、矸石砖厂、垃圾厂等作为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目前,已发展循环经济相关企业30余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把发展工业经济与节能降耗统一起来,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努力在节能降耗中促进调整和转变,在调整和转变中推进节能降耗。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新上项目可研究报告必须包括节能分析篇,评估报告必须出具对节能分析的评估意见。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坚决拒之门外。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引进发展耗能低,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以培育发展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和电子信息产业为重点,吸引境内外优质资金和产业加速向济阳县转移,培育了一批附加值高、带动力强、资源消耗少、污染小的高新产业项目。加快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2009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91.1亿元,比2005年增加63.2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企业比重达到24.61%。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把发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商贸、旅游等附加值高、能耗低、污染少的现代服务业放在优先位置,尤其要发展软件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工业设计以至工业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充分发挥其知识技术密集、附加值高、成长性好、支撑作用大、带动性强的特点,加快促进经济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