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检察院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努力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向纵深发展。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依法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活动,确保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化解深层次社会矛盾;切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依靠基层化解矛盾,筑牢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建立健全检察环节应急处置机制,创新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要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切实保障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要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扎实推进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制约,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加强检察业务考评工作。
《意见》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各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任务、目标、时限、责任,并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